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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FTJB,請在三天之內公開道歉,否則將採取 法律途徑

現在人真的很喜歡告人耶~
不論成功與否 浪費那時間值得嘛?
zzz
要告哪一條?
公然侮辱?
人家是私信,不算公然

Charles_Evo wrote:
FTJB兄您在私人簡...(恕刪)

++.....
要告直接告就好了 要人道歉也可以用回信的方式道歉 我不懂你發這篇文章的意義何在

ccjay wrote:
你回覆的內容已經在挑...(恕刪)


同意+1
看起來就是你先挑釁的
或許是我神經比較大條
不知道你哪裡看出他那句是支持3星?
基本上...不支持言語上的....針鋒相對!無論是公開或私訊.

不是有句話..這麼說的:認真....就輸了!

呵呵!沒事..沒事...

maleaf wrote:
要告哪一條?公然侮辱...(恕刪)

我個人認為可以解讀成恐嚇。(最後一句)
沒品的人當然就要告死他啊! 告死他+1

LEEYUAN wrote:
我個人認為可以解讀成恐嚇。(最後一句)...(恕刪)


公然汙辱應該不成罪..

恐嚇....
樓主提出告訴及出庭時要記得跟警察.法官說你很害怕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Vere wrote:
同意+1看起來就是你...(恕刪)



會不會是在這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66&t=2214765&r=3&p=9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66&t=2214765&r=3&p=10


小弟我愛爬文~~~

不過神經也很大條也不知道 這是不是三星迷 還是htc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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