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室駐警才能解決問題吧!不過急診室的醫生被扁的機會真的很高,因為每個人都會覺得"我的親戚/朋友最重要,我的親戚/朋友傷的病的最重,醫生無論如何都該先幫我的親戚/朋友治病,不然就是失職",混黑道的會再加一條"失職的醫生就該扁",我想版上有去過急診室的應該都能體會我在講什麼,可是問題是醫生的數量有限,而且急救的準則就是一定會先處裡最接近致命狀態的病人,不會因為病人叫得最大聲或是最大尾就先處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急診室醫生應該要享有更周密的保護,才能讓他們更安心的工作,才能讓病患獲得最完整的緊急醫療.
原來醫生不能拒診,那小弟幾年前被某位醫生當場退卡拒診,是可申訴的?只因我要求開2星期的藥,因為要出差大陸,醫師不要,我回答別的醫師有開過給我,結果醫生就不爽,當場退卡丟給我ps:50才以上的老醫師脾氣比較大
phliao wrote:《醫師法》第21條是...(恕刪) 我是不知道要釋啥憲但是醫師法應該沒規定醫治病人到丟掉自己的性命無論緊急避難或正當防衛醫生為了保自己性命逃跑不醫治病人應該不過份就算是消防員也不可能因為要救人就讓自己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