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iclee wrote:
若因國定假日..(恕刪)
沒記錯的話必須是『平常上下班的路線』才算
回老家非屬平常路線,沒相關關係的話基本上認定上會有困難的
oldchang1205 wrote:
沒什麼不敢要的, 身邊有個例子, 下班途中車禍,
其實傷害沒有很重, 傷到點筋骨(還沒到骨折或者骨裂), 無法拿重物
問題是工作性質不太需要拿重物, 基本上是可以上班工作的
但是還是請了兩個月的公傷假, 期間有發獎金和考績
考績全部門最高, 獎金和薪水全額領...
最爽的是剛好是請在暑假那兩個月, 到處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