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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債頭目害死六人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何故如此?


kilo0919 wrote:
此惡徒之前經營討債公...(恕刪)


黑道的票很多耶~~~
怎麼能得罪~~~

生於世紀末 wrote:
因為當官的他本人和他...(恕刪)


所以我希望能看到大官本人上新聞...因為意外...做的那摸爛害死多少人...大官一條命..2300萬就不是命


所以大官死幾個最好..為啥不貢獻生命....不是說熱愛土地熱愛人民...那還在等啥?

死會騙錢...小孩都在國外...死都死台灣人
這種就是現實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什麼事都可以喬
只看你拿不拿的出來而已
只是他害死的是小咖
如果是高官的親戚 那可能就喬不動了
聽說台灣沒有恐怖份子
以前的白米炸彈客後來也是特赦了
不過沒有任何人傷亡
要歸功於台灣人堅忍不拔的奴性

等到大咖出事..大家替他哭夭時..

小弟一定會把大咖的所做所為做一個整理..看大家誰同情誰..

台灣司法改革 首先要開放非本科系報考律師 法官

不然一窩都是 教授與學生 學長姐與學弟妹

不搞怪才有鬼...

平平都是背法條 為何獨厚法律系畢業生...?

willie929 wrote:
黑道的票很多耶~~~...(恕刪)
還好吧,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不是剛剛好而已?
人家銳寶貝9年9個月都能改判1年7個月了
他老爸還在爭取免坐牢的機會呢

kilo0919 wrote:
此惡徒之前經營討債公...(恕刪)


好人不長命,這句不是傳很久了嘛?
一堆店鋪一般人明看者就知道那些什麼汽車借款.典當質押很多就是做的高利貸的生意.有時納悶那些警務司法檢察人員是真的不知那些是高利貸以及暴力討債.還是真的不食人間煙火.無法禁止.無法管理.
幾年前記得看到新聞幾個台灣到新加坡去暴力討債.被新加坡法院判決抽了幾鞭.好像還有繳一些罰款才放他們回來.狼狽的跑回來.台灣政府官員貌似對事這一點辦法也沒.每天只會看到譴責.遺憾.什麼嚴逞.風頭過了又不了了之.同樣的悲劇一而再的上演.

職場靠嘴砲 wrote:
台灣司法改革 首先...(恕刪)


給你一個讚~不只要全面開放非本科系的人可以報考!而且要對收受賄絡貪贓枉法~違法瀆職的惡質

法官檢察官處以極刑!以正效尤~以安廣大平民百姓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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