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8d2 wrote:索賠多少是消費者權益...(恕刪) 就算刑事成立附帶民事賠償法官也會斟酌原告(2154女)的學經歷工作能力,43歲到法定退休年齡65的22年間,那她現在是一個月月入8萬以上嗎??沒有的話不可能..
INNOCE wrote:到台中市知名的「吃七...(恕刪) 賠不出2154萬,那賠2437元總可以拿的出來吧!!這個社會是生病了嗎??之前有人贊助免費的學校營養午餐,竟也有一些經濟還可以的家長,硬要孩子也去拿免費的午餐,孩子長大後不就也有樣學樣??社會的價值觀蕩然無存~~
沒看到但書嗎...如果手術失敗的話....即要求... 此賠償。 (如果成功我記得是9X萬好像... 有點忘了...)而且抬高一點也是正常,就跟你公司業務報價給採購,一定會多報一些,少報嬤也砍,多報媽也砍~你說勒?? 換個立場你或你深愛的人下半身就這樣殘廢了,請問你會怎麼做^^
mmoo566 wrote:自己跌倒還還怪東怪西.不會生還牽托厝邊.我已經對這個社會越來越厭煩.這是什麼社會啊.人就是貪.奸.詐 前幾年就有個機車騎士騎車碰到這種私設的斜坡摔倒被後方貨車爆頭!請問你,這是不是不關店家的事?要騎士家屬自認倒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