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是這樣的(百大企業)不管派遣或正職病假一天扣半天本薪加全勤事假扣兩天本薪加全勤特休等規定內的休假當然不會扣錢-如果是這樣,兩天本薪加全勤一天扣2000應該差不多,應該不是只有中華電比較特別要不要查查勞基法看看有沒有被凹了?
在美麗的寶島基本上派遣、外包、契約、季包...等等 都是不被保障的...更別提一些有的沒的"規矩",搞不懂政府怎麼不管管,這些企業主、承商就是吃定這些族群。PS:之前公司要搬重物,請了幾個點工,聊了才知道一天不含吃8.5H...680元新台幣
樓上的朋友...事假扣超過當日應得薪資 就是違反勞基法 沒有第二句話...這件事是真的該訴諸媒體...因為無可避免的 總是會有人要去人力派遣公司上班...如果沒有辦法對僱用人力派遣的公司施壓 那這些人力派遣公司就會更惡質...
我們公司若請事假2天以月薪2.5W算的話會被扣全勤1500+當日底薪546*2+獎金約1424=4016元跟我們公司差不多其實這些規定來上班前就知道所以不覺得是"不合理"不過若用病假名義就只扣546*2所以 呵呵.....辦法是人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