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2000a wrote:錯殺江國慶 狗官涉刑求竟全沒事...(恕刪) 承辦的是北檢主任檢察官許永欽及檢察官李鴻維,他們不起訴的理由是「罪證不足」、「雖未構成犯罪,行為殊屬不當」這些檢察官竟然還有臉說「如釋重負」
軍隊是封閉的社會,要爆料得遇到重重難關,照相手機不能帶,更不用說無線上網~每個當過兵的人都看過青年日報,那跟一般報紙不一樣,報喜不報憂~你只能做一件事:不要加入志願兵的行列以及阻止他人加入自願兵~當然,你討厭的人除外~
台灣司法制度就是如此。信不信當初大家看江國慶「被抓→審判→伏法」這一段時間的社會新聞,搞不好一堆人拍手叫好「終於死一個畜生」、「給他死」..云云!還有像朱學恆這種人還會喊:「才槍斃一個不夠過癮啊!」!很多人只會在死刑去留這個議題上打轉,不過卻沒想到整個司法判決、制度是不是有問題!?台灣不只有恐龍法官、恐龍檢座作還有一堆蠢血沸騰的鄉民。IMO,司法改革比死刑去留還要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