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shan wrote:還有其她的不起訴處分...(恕刪) 其實你拿到一份不起訴證明可以跑到警局告他「誣告」他告你,你要跑警局,等通知你告他,他也要跑警局,等通知比花時間就這樣而已....其實我這裡也有一案,做完筆錄半年以上了,還沒通知我起不起訴!?妨害名譽→不過我當時陳述的情事,已經在今年四月左右二審定讞,如果還要開偵察庭應該也夠用了....
tszshan wrote:要告誣告的話!要怎麼辦理呢?去警局嗎?還是直接到地檢署地狀呢??...(恕刪) 誣告是公訴罪...一般是不用自訴的...不過應該也很難成立(雖然有機會)...只是又一場大混戰,浪費大家時間而已....如果有閒,你就是贏了,因為混戰就是比較閒的人算贏.....難成立誣告是因為似乎也是依事實提告,並非捏照造假陷害......只是他的說法有點牽強而已...把地板的自然破裂歸咎於你的毀損.......如果你能提出證明部分的毀損是他人工加料造成比較嚴重來誣限你,那告贏機會就會高很多點...另外他之前的證詞陳述也很重要,也會影響到誣告知成立...Ex.看到你敲毀地板...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