彥頁身寸 wrote:果然黑心在上海薪資沒8500RMB還請的到人嗎除非你是沙縣小吃那種不信你可以去問杜賓他也是在做服務業而且是全中國連鎖員工薪資都8500起跳的 哇! 8500RMB啊? 是五星級飯店嗎?還是方便跟我說一下是哪一家餐廳可以出到8500RMB...?我們附近一堆台商餐廳都沒8500的行情, 我家的餐廳不大, 人均消費30~50RMB,目前尚請不起8500的, 但是水平應該比沙縣高一些~
彥頁身寸 wrote:還有板主 30~50 在上海 還真是便宜阿是跑路過去 還是沒本錢呢唉~ 就跟一堆人來台北工作卻領22k在那邊叫一樣不是台北人 就不要來台北嘛) 我舉30-50是指在我店裡消費簡餐之類的價格, 就是雞腿飯排骨飯之類的, 難道要賣100RMB嗎?當然點菜還有喝酒的話就不只這個價格了!另外, 我有沒有跑路跟有沒有本錢干卿底事呢?我剛買了400萬RMB的房子, 是否也要拿房產證給你看證實我的實力呢?講話別太酸了!
按照中國人民共和國的勞動法的條文來解釋第一,,加班費的計算按照法定的最低薪資或是薪資單上的底薪及加給來計算(換句話說如果員工的薪資單上底薪寫2000.就是按照2000來計算加班費,但是底薪不得低於法定薪資為了避免加班費的膨脹一般都不會把底薪寫高,,多出來的寫績效或是補貼才不會被計算進去)第二,,員工只要上滿法定規定的工時(一個月去掉星期日,六,每天8小時一共是176小時)就必須領取到法定薪資這176小時可以安排調班或是輪休,超過的就必須算加班費,而國定假日如,51勞動節,101國慶...等等是不可以調班或是輪休的..一定要按三倍工資計算第三,,任何一行只要有聘請員工一定要簽勞動合同,裡面一定要記載加班計算方式,補貼,上班時數.調班.等等條文員工如不肯簽..那寧願不要用..免得事後來告你...勞動合同一定要在當地的勞動局審核備案確認過不然..當地官員也會咬你第四,,放假規定需按照政府機關每年發出的休假日期為依據,公佈出來的就是三倍計算,一般星期一到星期五加班是按(底薪/176小時)*1.5倍計算,星期六和星期日是(底薪/176小時)*2倍計算,,,,但員工如上班時數不足176小時是可以用星期六或是星期日來補足...必須記錄在勞動合同內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
多謝回覆...所以說1280/21.5 來算加班費應該是合法的摟?但是我想到一個連帶會發生的問題, 以往我的廚師我都是用全薪(比如說5000RMB)來算加班費,但是簽了合同後用1280/21.5來算, 加班費會縮水不少, 這樣是否有可能減低員工加班的意願?因為服務業除了過年的前幾天之外, 實在無法放太多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