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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人可以交保?


洪大衛 wrote:
5/13 新聞 富家...(恕刪)


我也來參一腳, 飲料雞排準備好了.
"新聞一報... 我想嫌犯可能已在跑路去了!"
這句話是我想.....嫌犯有可能會這樣做!!
並不是新聞所寫的!


洪大衛 wrote:
"新聞一報... 我...(恕刪)


事實只能證明你吸收資訊的速度真的比01嘴砲眾慢很多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洪大衛 wrote:
"新聞一報... 我...(恕刪)

麻煩關鍵字 仙人跳
看到標題就在想是不是又要提這件疑似仙人跳事件,
一點進來果然又是位慢好幾拍的熱血正義青年。
各位大大 就以這樣算重案的事件 我的疑問 像這樣有嫌疑的 為何不能收押?以避免下一個受害者或者潛逃!!

當然有可能是仙人跳 可是萬一不是呢? 收押應該還不算定讞 只是怕嫌疑犯如果不收押 可能會串供或者逃亡之虞!


洪大衛 wrote:
各位大大 就以這樣算...(恕刪)


建議你多爬一下和你類似的文章

裡面的版友解釋都很精闢

簡單說

前面已經有幾個發文浪費資源的了

你也是其中一個

請多吸收前人的智慧精華

gufan wrote:
一點進來果然又是位慢好幾拍的熱血正義青年


還看不懂啊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我就是不懂 所以發文提問

原來像我這樣發文提問就算是浪費資源?

我真的不懂 我只是想問 像這樣的刑案有嫌疑的人 不能先收押阿?

洪大衛 wrote:
各位大大 就以這樣算重案的事件 我的疑問 像這樣有嫌疑的 為何不能收押?以避免下一個受害者或者潛逃!!

當然有可能是仙人跳 可是萬一不是呢? 收押應該還不算定讞 只是怕嫌疑犯如果不收押 可能會串供或者逃亡之虞!


那為什麼您認為檢警在第一線了解直接證據後所作的交保判斷是不正確的?
而您從報紙上得到的第N手觀點認為要羈押才是正確的?

如果您認為有嫌疑就要押,那我們的刑法就不是無罪推定,而是有罪推定,
證據還不足夠就要先認定有罪押人囉?不如直接建議修法成只要有人告性侵,
就一定要先把被告押起來,檢警沒有任何判斷裁量的餘地,這是不是更符合
您的正義感?也不會成為您口中的恐龍?
開這篇文的人有點怪怪的!十五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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