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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租屋條件."妳"們會接受嗎?(p.4 更新)

住不用錢且包水包電的

不能裝電視(那買個數位棒阿 ^^)

不可以帶異性朋友回來過夜(那自己出去過夜總行吧 :">

要陪小朋友(如果剛好遇到是念幼保的又很喜歡小孩子的

嗯~~還真不錯的感覺

不過我是男的...這樣的條件 我無法接受
我是男生,不過看這樣的描述,去找個伴讀工作+另外租房子,應該還有剩不只 1500 吧?不租...

不過話說回來,伴讀工作責任也是蠻大的,因為其實是伴讀+保母...
yh670626 wrote:
與屋主夫妻與兩個三歲女孩同住
每個月約有半個月早上下午要接等(娃娃車到樓下)小朋友去幼稚園和回家.
並陪她們吃喝玩樂.做功課.


要不要先查查看這種條件是否有法令規範?保母人員技術士檢定應檢資格,規定要年滿20歲之本國國民。

重點不在於條件是否嚴苛,而在於用找房客的方法來找保母.....是否適當?
這不叫房屋出租吧

應該是誠徵褓母:
供住宿,月薪1500
無不良紀錄,限女性在學學生,由學校出具擔保
工作內容,免費家教,接送小孩上下課,私人書僮
dolphinc1234 wrote:
這不叫房屋出租吧

應該是誠徵褓母:
供住宿,月薪1500
無不良紀錄,限女性在學學生,由學校出具擔保
工作內容,免費家教,接送小孩上下課,私人書僮



還要加上這裡沒有電視.也不可以裝電視
1. 工作時數是否有明確規定,要不然整個下午晚上都要陪小孩嗎?
2. 能否請假?要上課不能接小朋友放學怎麼辦?


家教的時間還比較固定............
我只能說樓主這樣未免太扯了

要省保母錢這樣也不是辦法

條件太嚴苛 限制太多 還有給那1500-3000還不如不給

建議把條件鬆一點
如牽個電視線到房間(這應該不是太難吧)
不能限制交友
擔保當然是要

把費用補貼提高到10000以上這樣就應該會有人考慮
帶小孩太累了 何況那麼小的孩子
不然就把小孩送到安親班

不過這樣不管哪一種費用都不省
看樣子樓主夫妻應該都在工作
與其花那麼多錢是不是該考慮有一方當家管
除非年薪都很高 不然賺的錢不夠付兩個小孩的幼稚園費用和保母費用




這是找保母吧...............

隨便找個7-11的打工工作都比這自由.....

光是沒電視還不准接電視這個條件就能嚇跑一大票人...
(不是所有女生都會接數位棒的...)

如果要請人顧小孩還是得挑一下

並不是所有女學生都有那個耐心或是能照顧小孩的"細心"

不要到最後小孩受傷or出事你哭都來不及...

不過搞不太清楚樓主到底是房東還是要租屋的房客...
(照原文看來應該是房東.....吧0.0?)



如dolphinc1234 所言..


yh670626 wrote:
每個月約有半個月早上下午要接等(娃娃車到樓下)小朋友去幼稚園和回家.
並陪她們吃喝玩樂.做功課.
.(恕刪)

陪他們時間多久???發生意外算誰的?
覺得這家人很會算且還真有"吃人夠夠"的本事(如有得罪樓主,見諒了!)

如果真的有人要當房客,建議可以簽個契約(保護自己),可以參考保母托兒契約...

以內政部保母支持系統 高雄 到宅 半日托 每月還有8000-11000的行情..

聽起來就覺得很硬~
列出的條件就不用一一解釋哪不能接受了,請問樓主是認真的嗎
暫且先把租屋和照顧小孩當成兩回事來看
算算請一個伴讀、顧小孩的人到家裡,一個月工作時數?要花多少費用才請得到願意接這份工作的人?
如果請來的人做一陣子不想做了,或父母不想聘了,薪水結清就ok
若是房客呢,請她搬家?
這個跟租賃和主顧兩種關係不能看做半買半相送的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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