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r2286 wrote:我是建議能不救就不要...(恕刪) 就我所上過的救生員課....連家人也不該冒然下去救.....救家人才是最危險的....常因為情緒而忽略手邊的資源夠不夠救起這個人.....然後家裡就一次要出兩口棺了....
ddr2286 wrote:我是建議能不救就不要...(恕刪) 然後等到專業的來了人也死了然後又被告又是一個鬼打牆事件...農曆七月還沒到總覺得最近越來越多鬼打牆的事了連看人算個數學也會有莫非真的511...
太讚了!真是自由之島啊以後八掌溪事件再現時大家圍者看好戲然後就說我專業能力不足、沒辦法救啊民眾愛湊熱鬧可以看個過癮記者可以拍到爽翻搞不好還可以人死前一刻問句「你現在心情怎樣?」超讚的自由台灣之島啊其實這新聞也很簡單死者的家屬不過是想要賺個幾百萬嘛大陸遊客國賠都千萬了現在台灣人人都要國賠死個人等於中特獎耶當然要凹一筆錢命算什麼錢最重要法官真是不懂民意...
這讓我想起了 之前新聞撥台鐵有各熱心助人的工作人員他總是幫快趕不上火車或是行動不便的人,背上下樓梯...其實一看到新聞我就覺得有之前玻璃娃娃事件的陰影了...這下子更確信了"以後不專業的不能救人了"這就是台灣阿...
這種事見人見智人家受困不一定有生命危險但是來一個不專業的救援反而把人給搞死了很多人抱著一股熱忱去救人並沒有錯,但這種事情很多時候只要稍有一點大意,救人反而變害人我寧願相信這種判決會讓救援人員有個警惕,在救人時能更小心更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