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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不專業的不能救人了....

我是支持
要不然
專業賽車手
會撞車
你說咧

Rh wrote:
救人疏忽致溺斃 三救...(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我是建議能不救就不要救

除非是你家人

請做有保握的的事
沒保握請讓專業的去




ddr2286 wrote:
我是建議能不救就不要...(恕刪)


就我所上過的救生員課....連家人也不該冒然下去救.....

救家人才是最危險的....常因為情緒而忽略手邊的資源夠不夠救起這個人.....

然後家裡就一次要出兩口棺了....
ddr2286 wrote:
我是建議能不救就不要...(恕刪)


然後等到專業的來了
人也死了
然後又被告
又是一個鬼打牆事件...
農曆七月還沒到
總覺得最近越來越多鬼打牆的事了
連看人算個數學也會有
莫非真的511...
太讚了!真是自由之島啊
以後八掌溪事件再現時
大家圍者看好戲
然後就說我專業能力不足、沒辦法救啊
民眾愛湊熱鬧可以看個過癮
記者可以拍到爽翻
搞不好還可以人死前一刻問句「你現在心情怎樣?」
超讚的自由台灣之島啊

其實這新聞也很簡單
死者的家屬不過是想要賺個幾百萬嘛
大陸遊客國賠都千萬了
現在台灣人人都要國賠
死個人等於中特獎耶
當然要凹一筆錢
命算什麼
錢最重要
法官真是不懂民意...
Rh wrote:
沒看到判決原文很難說詳情如何...(恕刪)

我也沒看到判決原文,不過法官會用業務過失致死來判,
那不就是認定三位義務救難員是專業人士。
保護自己是必要的,路上發生車禍,最多幫打119就很不錯了.

看到有些記者只會寫這個社會真是冷漠,沒同理心之類的文.

我常想,如果是他們當場看到車禍場面,是否會下車幫忙還是

假裝沒看見開走呢?
救難員又不是避死員,如同醫院並不是免死院一樣。

人人會不會死?都會,但人人不敢坦然面對死亡卻無法避免死亡。

討論嘴砲打官司並不能改變死亡事實....除非你本來就另有目的。
這讓我想起了 之前新聞撥台鐵有各熱心助人的工作人員
他總是幫快趕不上火車或是行動不便的人,背上下樓梯...

其實一看到新聞我就覺得有之前玻璃娃娃事件的陰影了...

這下子更確信了"以後不專業的不能救人了"

這就是台灣阿...
這種事見人見智
人家受困不一定有生命危險
但是來一個不專業的救援反而把人給搞死了
很多人抱著一股熱忱去救人並沒有錯,但這種事情很多時候只要稍有一點大意,救人反而變害人
我寧願相信這種判決會讓救援人員有個警惕,在救人時能更小心更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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