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bird wrote:他自二○○五年失業至今,幾次找餐飲店工作,不是遭性別歧視就是年齡歧視,兩年前他因此罹患憂鬱症,直到四天前才在北市找到工作。 放個馬後砲....一定要餐飲業?工廠作業員不好嗎?
求職者的性別與年齡法律規定越多表面上好像在照顧求職者但是實際上只是越增加求職者的困擾而已一點實質幫助也沒有因為在老闆的心中早就都會有一定的錄取範圍現在因為不能公開在第一關就先行篩選反而導致很多人白忙一場寄送履歷還是其次更糟的是明明只想找男性或女性員工或是年紀在幾歲到幾歲之間但礙於法令的規範只好表面上開放大家去面試這感覺就像是去參加一場毫無勝算的比賽因為求職者完全就不具備錄取條件這對求職者跟求才者雙方而言只是在浪費彼此的時間而已真是一堆不食人間煙火的錯誤政策
這位張先生沒有別的專長了嗎?硬是要當餐飲店的服務員?乾脆自己開一家餐飲店。fishbird wrote:七十年次的張先生說,很多餐飲店只想要女服務員,他一再求職碰壁,心理非常不平衡。...(恕刪) 嗯 沒錯。因為法律規定,所以有很多事只能做不能說。ALLANBOY wrote:我只是覺的.當有人來應徵時.不管男女.你就收下履歷表.面談完然後"請回家等通知"這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