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2000 wrote:
基本上我個人認為會賺錢是自己本事,只要手段正當也不該一昧仇富,可是偏偏很多人手段不正當又課不到稅,課奢侈稅的問題一堆打手就出來靠杯,今天這個記者內容寫得真好,而從此也可見出,繳稅是國民的義務,「節稅」則是有錢人的權利。
...(恕刪)
你確定是這樣嗎?還是你也是傻傻的相信進戶頭的收入真的是歸自己所有嗎? 你不知道只是借放是啥意思嗎?
話要說回 一位頭家與房東承租了一層樓當成辦公室! 惡劣的房東直接講明了 每月的房租是 20萬! 但直接放狠話給頭家! 不管用什麼方式 表面上看起來房租就是每月10萬 至於那隱形的10萬要怎麼給呢
就是一些高階主管 表面上是加薪10萬 但實際上這10萬根本就是另外要付給房東的租金!所以就造成了 高階主管每個月好像領很多的假像 每個月固定會把10萬用現金提領方式 交給房東 給它爆料 真是太不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