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i1122 wrote:我本來是產線組長,3...(恕刪) 以本文有限的描述,這邊分成兩部分來看(1)組員休假過多...-> 休假是否全部符合勞基法規定?-> 組長的核准,有無過失? 是否聽從公司要求達成目標(2)調離小組長職缺-> 似乎是1.2描述所影響---重點來了 如果要搞公,可以包裝成 血汗公司 要求員工大加班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