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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報導,德國因台灣執行死刑,所以對台灣有了反應..但是是負面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06/4/2nitk.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06/4/2nitm.html

我想這跟我國用停止執行死刑跟歐盟換來免簽證是有關的吧

引上自上面新聞的文字

死刑槍聲 歐盟震撼 籲台廢死
更新日期:2011/03/06 02:15 羅融、閻紀宇/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羅融、閻紀宇/綜合報導】


台灣四日槍決五名死刑犯,引發國際社會關切。歐洲聯盟(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執委會副主席亞敘頓(Catherine Ashton)當天即發布聲明,表示對此「深感遺憾」,並呼籲台灣立即暫停執行死刑,並修法廢除死刑。


德國外交部官員也發表譴責聲明,並召見台灣駐德國代表魏武煉說明。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則表示,政府須依法行政,會持續與歐方溝通。


亞敘頓指出,四日的事件再度凸顯台灣是「極少數繼續執行死刑的工業化民主國家」。歐盟強烈主張世界各國應廢除死刑,因為這麼做「有助於提升人性尊嚴與人權進步發展」。


她說:「歐盟認為死刑並不能遏阻犯罪,而且任何司法體系都不可能避免誤判,一旦鑄成大錯就無法挽回。」


國際媒體對台灣此一事件也多所著墨,三大通訊社美聯社、法新社、路透都有報導,英國廣播公司(BBC)特別談到台灣社會對死刑問題的爭議,指出目前多數民意仍反對廢除死刑。BBC並引述法務部一位官員的話說,台灣政府雖然以廢除死刑為終極目標,但實現前提是多數民意支持,這一點談何容易。


由於歐盟反對死刑,去年台灣爭取歐盟免簽時,曾因執行死刑,一度延宕免簽案的進行;本報日前專訪歐盟前任駐台代表李篤時,李篤也表示,他能理解台灣民眾對廢死尚無共識,因此歐盟花費相當大的精神,在台灣推動廢死工作。


今年一月中旬,國人赴歐免簽才生效,我方卻又一舉執行五名死刑犯的槍決,隨即引發歐洲方面的強烈反彈。據了解,德國外交部司長級官員在我槍決五名死刑犯的隔天,立即召見魏武煉;去年四月,我方執行死刑時,魏武煉也曾被德國外交部召見說明,當時除了德國,還有數個歐洲國家表達關切。

在外交慣例上,一國外交部「召見」駐當地國的代表,通常是帶有警告意味的宣示,或向對方表達抗議之意。


外交人士指出,司長、常次、政次及部長的等級不同,也顯示出該國抗議程度的不同。此次魏武煉是由司長層級召見,即表示抗議的成分少,希望魏說明台灣立場的成分較多。


熟悉台歐事務的台灣歐洲聯盟中心執行長鄭家慶指出,我方簽署人權公約後,卻又一舉槍決五名死刑犯,會讓歐方產生質疑我國施政的一貫性及穩定性。尤其我方在獲得歐盟免簽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就執行槍決,也會使歐方產生對我的不信任,未來我方與歐方各項事務的交涉將趨困難。


我是個只剩張嘴,而工作是坐飛機和睡飯店的窮困爸爸;TDCi+SR150是我的雙腳..........
因為台灣不是美國,德國敢對美國嗆聲嗎?敢叫美國大使去說明嗎?
台灣是個怪地方,

明明你廢死公約的目的只是希望日後就往廢除死刑的方向走,
並不是已經判處死刑的犯人就此免除死刑.
外國人及某些團體就以為就此免除死刑,


沒有任何官員告訴我們打算怎麼廢死刑,
也沒有官員明確的告訴我們這些死刑犯打算分幾年打光.
也不見官員出來解釋或是說明什麼?
話說10幾年前台灣在德國還有很強的影響力..發動他們的勞工遊行要求他們政府賣潛艦給台灣.
台灣才槍殺5個死刑犯就罪大惡極
希特勒種族淨化殺了千萬個老百姓
那德國豈不無地自容了
舊有時空背景自然有當時所應遵循的法條
既然在有死刑的年代被判死刑
自然必須要實施
我想這些死刑犯自己應該要有體悟
廢死聯盟的意義不是救已判決成立的死刑犯
而是朝廢除死刑的目標努力才對

有人說難道不能給這些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嗎
我只能說這些人既然決定要跨過社會所訂下的規範
就應當受到處罰
否則那些安居樂業的老百姓怎麼辦
社會大眾能不能接受他們
不是一個團體就能做為代表

不論犯的是大惡 小惡
不論犯的是刑事 民事 或道德規範
既然做了就是要背負著你的惡一輩子
即使所有人都寬恕你
所犯下的惡仍然束縛在心中
因為人生無法重來

世上沒有人是完人
但犯了錯必須記取

每個人一生都只能拿到一張單程票
路程中的每一段時光由自己決定
時間過了就無法倒退
但可以讓它更有意義
當我們離開的時候
你想留下甚麼樣的「票根」
那就請德國直接發給他們無限期居留許可簽證好了
通通送過去...

已經判到死刑了
就算不槍斃
也是終身監禁
難不成還要納稅人養他們一輩子
講得好像平常就很尊重亞洲人似的..

這些白猴子早就瞧不起我們很久了...

現在還跑來這邊說三道四的= =..

當年屠殺這麼多猶太人,現在反到當起衛道人士了..
國情風俗不同

所以請不要用外國人的眼光來看台灣

左腦想,右腦不想,左手動,右手不動,左腳走,又腳不走,我想留,但你卻想走.....

charlietang104 wrote:
http://tw....(恕刪)


賓士跟寶馬賣這麼貴
早就應該判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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