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 wrote:總之是太太在榮總生小孩要出院沒錢..我先借一點給他們..好讓他們出院...先生老家家住新店..太太老家在屏東...他們以前在松山租房子住..我會認識他們是因為他們有在饒河街夜市做點小生意...我是在那附近上班的...誰知道本來說十天後還錢...第十天沒拿錢來還...說再等二天...結果就跑了...打電話也不接...這兩夫妻真的是非常可惡...(恕刪) 借一點是多少??我是幫記者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