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先把你還可以動用的錢全部鎖住不要讓它再流出去將所有的印章存摺收起來如果有打工的話就搬出去住自立門戶可以的話不要讓你爸知道你的地址如果有手機的話把那一隻門號改成最低資費留著被用放在家另外再另外辦一隻新門號來用在一年就解脫了最後最重要的是要有未應盡養護責任的證明不管是你奶奶親筆寫的錄音的一定要有定要有避免你爸以後反咬你一口最後如果你爸去世了一定要去限定繼承不要不理他在一年你就解脫了就可以開始新的人生了
MUGEN wrote:協尋法律諮詢(部分民...(恕刪) 同意這位大大的建議樓主,不要讓你的權力睡著了...你爸的這些行為都可以循求法律途徑,讓他對他的所作所為負責!他已經侵害了你的繼承權了...呃...再看一次文章,2004年~"~繼承回復請求權,從知道被侵害時,2年不行使而消滅...只能請神人們指點,我所知道的有限
在此先幫你默哀一下之前你媽留下來的遺產 你爸應該只能跟你平分(前提是你父母只有你一個小孩) 不過既然都被領走了 時間又久遠 我想就別放心上吧如果不用看他吃飯 那簡單來說 跟他切割掉先把你所有証件沒在身邊的就辦理遺失補發 帳戶看是要把存摺印章更換還是結清掉都可當然改個名字更好 別依靠你外祖父母 找個地方重新開始生活既然你家庭跟平常人不同 沒軟弱的本錢那就學著堅強還有 想到也不用再補什麼 你不覺得這樣很沒志氣嗎 記住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別讓人可憐你
中和小黃 wrote:成年的話有些法律行動可以開始了 這樣說沒錯啊~~但是我外婆..說實在的她也是頭殼有點爬帶都叫我先把大學讀完,當兵回來後找工作再說......要不是我的經濟來源都操控在他手上,我恨不得現在馬上去法院提告...無奈未滿20歲之人得經由法定代理人提出訴訟(這規定真是絆腳石)況且他是我的法定代理人(我要告我的法定代理人耶)....挖咧了怎辦呢.....只有等明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