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車上高速公路堅持維持定速90Km/h ,為省油。2. 把大家定咖啡沒用到的糖包帶回家給老婆煮菜用。3. 公司聚餐,硬要追加點菜,然後吃不完就打包。4. 朋友一起出遊,必搭別人的車,自己的車都不開,也不分攤油錢。
t9211203 wrote:但是,便利商店賣的報紙、雜誌、書籍這些並沒有規定不能翻閱呀?除非,店家有明確標示不准翻閱 翻閱就要先付錢購買.......(恕刪) 那麼店家如果沒有特別標示不能偷東西你是不是就...........
kevinyu54007 wrote:各位的生活中,有碰過...(恕刪) 同事一雙靴子 天天川 聯川6各月 持續累積ing之前在海外流浪時 有台灣同學 哥哥帶女友去找他 還專程帶泡麵跟泡麵碗去 跟女友共享泡麵離開後泡麵碗留給弟弟用
t9211203 wrote:但是,便利商店賣的報紙、雜誌、書籍這些並沒有規定不能翻閱呀?除非,店家有明確標示不准翻閱 翻閱就要先付錢購買....否則,誰也不能說什麼呀!!...(恕刪) 那商店有規定客人什麼都不能說嗎.......沒違法的話,為什麼不能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