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算偷竊?!雙方到法院依證據陳述,由法院判定後,才算數吧?!各位看看文字報導,就可以直接說偷竊~這也太神勇了吧!! 或許鋁梯遷廠時,廠方人員說不要了,要的人自己搬走~或許他是要把鋁梯載到新廠~或許...
chusmall wrote:化學工廠陳姓廠長則向警方表示,當年楊男私拿公司鐵架、鋁合金樓梯,放在機車上被查獲,呈報上級後,才決定資遣,此乃因在這起事件之前,工廠也常有物料使用不符、物品遭竊,剛公告若發現竊嫌要資遣處理,對楊某一案才會嚴辦。...(恕刪) 不知道記者有沒有聽錯如果正確的話這家公司實在太有人情味了發現竊嫌才資遣處理而不是直接fire真想知道甚麼公司這麼好
沒被公司婊過....不知道社會黑暗?老林啊...這樓梯不要了,拿去扔了吧....(東西還好好的,你不要?那我帶回家用^^)隔天,就有好事者說:老林把東西A回家用.....老林變成偷東西的人...被FIRE...這招我大學在超市打工時,同事被黑過...只是樓梯變成一袋快過期的貨品,主任叫他拿去丟,同事沒想太多!結果店長下班前攔人檢查包包,說同事偷東西!後來問主任,他說他沒說過要拿去丟......是同事自己決定的!後來那個打工的同事那1個月的PAY沒拿到...他老爸還賠了100倍的金額給店長!等我要離職時,又來這一招!X還好我沒中計...但還是扣了我1,800說我A走公司計算機!@#$%我跟我老爸說,我唸商科的計算機己經有好幾台了,加上一台工程用的計算機,一台也要上千元,A你店裡這台還不是卡西歐的雜牌計算機要幹嗎(要A也要A錢><)?當時還笨笨的吃下來,後來老爸帶條子去,把錢要回來,說東西要是真的被我偷走,當場條子在,可以立刻帶回去做筆錄,他沒話說!後來發現,計算機就(放)藏在主任的置物箱裡......最後,店長賠錢給我,薪水也補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