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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妳)會不會受法律及道德拘束????????????????


monday blue ~ wrote:
17 人說這讚。成為...(恕刪)


很好奇的問...

為什麼沒事你會去同志的網站??
要亂來....行阿....

只是不要射後不理...

不然
很多啊。
上次小弟我慢跑經過台中市北區某個公園,順便去洗手間,
就看到一壯一瘦兩個男的光著屁股夾在一起了...
現在是怎樣,唸幾句就以弱勢自居,法律管不了了嗎?
無怪乎很多人對這種的,都抱以異樣眼光,
原因是他們太多人不自律,需要法律來約束,
他們與其動不動就舉辦什麼搖頭喀藥毒品轟趴、穿白泳褲逛台北市趴,
倒不如成立一個自律組織,讓其他人看得起一點嘛,不好嗎?
因為我不想遇到跟那位同志太太的情形一樣啊~
我可不想等交往後或結婚後才發現另一伴原來是 gay
做好事前的身家調查是很重要的
現在壞人很多,同志也越來越多,女生要懂得保護自己...
handful wrote:






很好奇的...(恕刪)
前野小百合 wrote:
2011-02-16 16:10 by 前野小百合
這是全部的同志 還是少數人?
你有什麼資格去說全部的同志都是這樣?
沒人逼你要不要支持同志



因為事實就是 支持不支持 說穿了 那是人家感情的事情 甘你什麼事?



少在那邊說的頭頭是道 扣帽子!



先說好 我不會接受你的道歉


因為你這種人 欠教訓!

你是哪一隻眼睛看到我說全部的同志都是這樣???
我上面是寫"讓同志被污名化的,不就是這些不潔身自愛的同志嗎?"
我有限定是這些不潔身自愛的同志,我並沒有說是全部哦!
你不要自己對號入座!

我根本就沒有想要跟你道歉啊!你真的是想太多了!
再說,我為何要跟你道歉呢?莫非你就是同志?
你這種人才是欠敎訓!希望這些不潔身自愛的人早點得愛滋!讓他們不能再去害人!


吳院長 wrote:
怎麼現在一堆人都搞劈...(恕刪)


院長別灰心
要相信法律

你之前的頭頭就是不信邪









法律是公正的

monday blue ~ wrote:
你是哪一隻眼睛看到我...(恕刪)



是啊! 我是同志 所以呢?

價值觀是用族群來區分的?

我跟你有何分別 ? 不都只是愛自己所愛?

躺在床上大家都一樣 你表現的會比較高尚嘛?

這是首要的觀點 同志跟異性戀談戀愛的對象都是"人"而已這麼簡單

我看你不爽的點就是在於 你說 "與其指責外界將同志污名化,不如約束好自己的行為,才不會落人口舌!"

你這篇文章不已經是在污名化同志了嗎? 這事件你查證過嘛? 你確定對方打了已婚就真的已婚了?

你有多少的證據來陳述這個事情?

就算是真的好了 那請問他的個人行為 又為何要扯到好像同志都是這樣?

難道異性戀裡面全部都是童話般的感情世界?

我在這捍衛的不是你貼文事件的疑似已婚男主角

而是不想讓你這種無知的言論 傷害到別人!
2011-02-16 16:37 by 前野小百合

是啊! 我是同志 所以呢?

價值觀是用族群來區分的?

我跟你有何分別 ? 不都只是愛自己所愛?
躺在床上大家都一樣 你表現的會比較高尚嘛

這是首要的觀點 同志跟異性戀談戀愛的對象都是"人"而已這麼簡單

我看你不爽的點就是在於 你說 "與其指責外界將同志污名化,不如約束好自己的行為,才不會落人口舌!"

你這篇文章不已經是在污名化同志了嗎? 這事件你查證過嘛? 你確定對方打了已婚就真的已婚了?
你有多少的證據來陳述這個事情?

就算是真的好了 那請問他的個人行為 又為何要扯到好像同志都是這樣?
難道異性戀裡面全部都是童話般的感情世界?

我在這捍衛的不是你貼文事件的疑似已婚男主角

而是不想讓你這種無知的言論 傷害到別人!
前野小百合 wrote:


是啊...(恕刪)

先請教你一下:
你是如何刪除掉你上面那一篇的留言?
不是只能編輯,無法整個刪除回文嗎?

你也是同志,難怪你敢PO文表明下定決心偷吃.同志的道德觀果然是異於常人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855360
如果你們真的只是愛自己所愛的話,為何要偷吃劈腿呢?
會偷吃劈腿的人沒有資格說只是愛自己所愛這種話!
這種行為不就傷害了自己所愛的人嗎!
你真的是很矛盾耶!

這篇文章我沒有查證過,我也不是在污名化同志,我只是照原文PO而己!
如果事件的主角不是已婚的話,那他在同志交友網站寫己與異性結婚的用意是什麼???
我沒有說全部的同志都是這樣!也沒說異性戀的世界都是童話般的感情世界!
請問你是哪一隻眼睛看到我這樣寫了???你是沒戴近視眼鏡呢?還是忘了帶老花眼鏡???

我的言論無知?你才是寬以律己,嚴以待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很多同志都跟你這種人一樣,口袋裡有兩把尺,一把長的,一把短的,檢視自己和檢視外界的標準永遠都不一樣!

monday blue ~ wrote:
2011-02-16...(恕刪)



所以你確定我真的偷吃過了嗎?

我需要跟你報備我的個人行為嘛?

就如同 我會問你 你有沒有18歲以前跟人家發生性行為一樣?

請問 我妨礙到你了嗎?

另外 我是不是該稱呼你 聖女 或是 貞德

這樣子你會比較有優越感?

至於我要刪除那篇文章 是不希望我現在的男友看到 多做聯想?

如何 這樣的解釋你接受嘛? 還是要幫我測謊一下?

前野小百合 wrote:
2011-02-16 16:58 by 前野小百合

所以你確定我真的偷吃過了嗎?

我需要跟你報備我的個人行為嘛?

就如同 我會問你 你有沒有18歲以前跟人家發生性行為一樣?
請問 我妨礙到你了嗎?

另外 我是不是該稱呼你 聖女 或是 貞德

這樣子你會比較有優越感?

至於我要刪除那篇文章 是不希望我現在的男友看到 多做聯想?

如何 這樣的解釋你接受嘛? 還是要幫我測謊一下?


我真的只是想請教你如何刪除那篇文章?因為我真的不會刪除文章
你嘛好心教我一下,若以後遇到跟你類似的狀況,我才能跟你一樣毀屍滅跡啊

不管你有沒有真的偷吃過,至少你心裡已有這種念頭了,只差有沒有機會去付諸行動而己
一個會開版說下定決心偷吃的人,居然還有臉說只是愛自己所愛,你真是大言不慚!
你敢說,我還真不敢聽呢!

補充:
我也看不慣你這種無知和似是而非的言論!
你是沒有妨礙到我,
但是,
每個人對於別人不對的事若都抱持著事不關己,與我無關的態度的話
那麼,下一個受害者,有可能就是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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