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gobear wrote:小弟去年跟人有些衝突...(恕刪) 不曉得是他們案量很大還是刻意會押時間??怕被他們的長官認為他們太閒??我去年要對債務人申請強制執行到拿到執行名義,總共也花了快4個月的時間。結果我們都和解後、執行名義才下來變廢紙
jungobear wrote:要查公告終結可能只可...(恕刪) 終結日期與公告日期並不相同,請問你查到的到底是哪一個?書記官的事務是相當繁忙的,有可能因此無法迅速寄發出書類給你,請多體諒。另外,只要地檢署收案了,不論偵查結果為何,沒有所謂「搓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