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種事情也在很多家庭發生看來我還是旁邊看好了我也準備好未來20歲那年房子過在我名下我姐姐的反應了之前因為這樣 我姐認為家裡並不想留點東西給他之後對我的態度就很不好...........錢真是個從這次喪事後 讓我清楚了解人性
很正常 我爸那邊已經上演兩次了一次是我阿公過世 我還小 只知道我爸很不爽但是還是依照我阿嬤的意思吞下來最近一次是我阿嬤這兩次之間我只知道我爸那些兄弟姐妹有些人在分財產前都表現的多孝順當自己爸爸要撿骨時 平時嘴最甜 說自己最孝順的叫我爸代墊之後就沒消沒息了當自己媽媽無自主能力須付撫養費時 第一個跳出來要求大家要增加撫養費的也是第一個繳了幾次之後就因家裡悍妻要求一直跳票到自己媽媽過世當喪禮結束後卻跑到一直照顧媽媽的兄弟家要搬走專用病床給自己的老婆用另一個長子口口聲聲說自己是學佛的 卻在喪禮過程躲在後面跟鄰居喝茶 理由是這些事給年輕的去做就好反觀我媽家 完全和平收場 財產都歸我舅舅 我媽跟另外兩個阿姨只拿我外婆留下的一些錢到現在每次過年就聚在一起高高興興的過年所以兄弟姐妹多有甚麼用 自私的 貪婪的 再多也都是有血緣關係的陌生人
OhMGod wrote:喪事完大家吃飽飯就默...(恕刪) 你可以跳出來說你家完全不分任何財產有分產的東西我就拿出我家的事來講有誰比我父母還不計較的?樓主遺產問題不要想太多了苦了自己而已法律怎麼訂就怎麼走扯那些孝不孝順 兒子女兒什麼的都沒用之前我回相關討論的你看看吧我奶奶有一個妹妹一個弟弟弟弟也就是我叫舅公的當初用兩碗陽春麵叫我奶奶跟姨婆簽下放棄繼承放棄繼承多少?不多啦40年前的1億3000萬(三四十歲的人大概知道那時新北市土城的房價吧 要不然去問父母也知道囉)現在的房價最少是那個時候的10倍以上能怨啥?那時候的風氣就是這樣阿女兒完全不分財產阿現在呢?"法律規定"孝順父母的跟完全不孝順父母的可以拿一樣多(除非有重大情節惡意棄養父母 要不然都有得拿)你說誰可憐?我父母照顧爺爺奶奶30多年(爺爺中風20年 奶奶重病臥床5年住院300多天已過世)拿的財產跟每天在外面吃喝嫖賭敗光家產完全不照顧爺爺奶奶的叔叔一樣多(敗光了現在市值8000萬的不動產)你說什麼叫公平?為人子女孝順父母天經地義但為人父母也要明辨是非阿奉勸樓主看開一點說真的幾百萬而已自己努力一點賺就有了我們分家產的單位都是幾千萬上億在計的我父母都不計較了晚輩能說什麼呢?那麼多遺產的問題說穿了其實很好解決自己寫好自書遺囑放在保險箱不就好了咩(這是有法律效力的喔)偏偏台灣人傳統觀念很忌諱這個讓後人在那邊吵來吵去有夠難看的我愛我爸媽完全不計較又孝順他們真的很偉大這種人幾萬個找不到一個你說你那些兄長不孝順沒用的我前面有寫到我父母照顧爺爺奶奶30年叔叔外面吃喝嫖賭完全沒照顧父母兩兄弟拿的一樣多唷這還是爺爺奶奶決定的(什麼手心手背都是肉 兩個兒子 明明一個超爛 一個超孝順 分辨不出來嗎?)像你們如果走上法院更沒情講一定是平分沒錯我之前在別的相關討論就有舉例過了假設父母遺產有一億三個小孩兩個超孝順一個超不孝父母遺囑講明一毛都不給那個不孝的小孩 全部要留給兩個孝順的不好意思沒用那個不孝的最少可以回來要求他的"特留份"也就是1億除以3再除以2將近1666萬也就是他爛到頭頂長瘡腳底流膿父母恨死他遺囑擺明寫不留給他他還是有特留份1666萬破解方法很簡單父母財產生前就移轉給那兩個孝順的就好了為啥我知道呢因為我家就有這種情形我父母超孝順爺爺奶奶 爺爺中風20年奶奶重病5年 都是我父母在照顧我叔叔在外吃喝嫖賭好吃懶做完全不顧爺爺奶奶 還惹一堆債主來家裡找麻煩到最後爺爺奶奶不留遺囑兩個拿的一樣多一般人那受得了?我父母不計較真的很偉大爸媽我愛你們孝順父母本乃天經地義但為人父母者也要明辨是非阿
68財帛 wrote:依法辦理就沒甚麼好吵了 本來就是這樣....依法辦理.老人家如果不忌諱, 可以請他們先立合法的遺囑.抱怨有兒女不孝的更應該先立!為了兒女在身後能和平相處, 老一輩的應該要想一想.在國外立遺囑再正常也不過了, 在中國人的觀念好像觸霉頭一樣.... 兒女吵成一團, 過世的人在天上看了也不會高興的吧?
OhMGod wrote:喪事完大家吃飽飯就默默離開七天下來 大家一起守夜七天後 曲終人散接下來就是現實面"分錢"感覺大家都是為錢而吵 ...我們家已經差不多要打起來了 ..是不是很多家庭都這樣阿?我該跳出來說句話嗎?...(恕刪) 這時候要有人出來決定怎麼做,找出一個大家都同意的作法,要不然就會吵成一團,最後"分錢"分的不快樂,兄弟姐妺老死不相往來,這種例子看太多了,前年我媽過世,遺產現金大約200多萬,台北市老舊透天一棟,價值約1500萬,老爸希望遺產給二個兒子(我跟我哥),二個嫁出去的姐姐像徵性的給個30萬,我覺得這樣不好,就騙老爸說:老媽在世時希望房子及名下財產給所有子女平分,大家多少分一點,於是一個人拿20萬,其餘給老爸當零花,房子在四個兄弟姐妺名下,等老爸不在時再處置,大家對於這樣分法都贊成,老媽走後,二個姐姐依舊每週末都回來陪老爸,我住附近,天天都回家,我覺得兄弟姐妺反而更合協了,年代不同了,男生沒理由一定要獨吞財產,當老爸更老的時候需要人照顧,姐姐們也不會說這是你們男生的事,這是我的作法,有些親戚不贊成,但這是我家的事,關你們屁事,全部給我閉嘴,有捨才有得,給版主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