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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喝酒開車的人,政府應該學新加坡以謀殺罪起訴


boyce2010 wrote:
買宵夜給男友 護士遭...(恕刪)

同意!
以上個人言論僅供參考!

boyce2010 wrote:
買宵夜給男友 護士遭...(恕刪)


舉雙手讚成~!
非常贊成
酒是無辜的..
錯的是在喝酒又開車的人身上
雖然我也很懷疑用人這個字眼對不對
特別是後面又想用白痴理由脫罪的雜碎行為

另外除了謀殺外
建議在車上但不勸阻的人也以共犯同罪論...



boyce2010 wrote:
買宵夜給男友 護士遭...(恕刪)
贊成重判
但不能以謀殺罪起訴
是可以學習學習 但是..身邊的親朋好友可能都會進牢房喔 到時候雞腿飯請不完

boyce2010 wrote:
新加坡的法律是只要你喝酒開車不管有沒有撞到人,被抓到一律以謀殺罪起訴....(恕刪)


小弟 認為~ 鞭刑 比 謀殺罪 好用...很多案子~上訴到最後都~吃豬腳麵線收場!!

支持 鞭刑
TimothyQ wrote:
小弟 認為~ 鞭刑 ...(恕刪)


適量喝酒沒有不對,喝完酒還開車那就是該死!

酒沒有錯,車子沒有錯,錯的是喝了酒又開車的畜生!

相對於罰錢判刑,我也比較支持鞭刑,

不然判死刑又會有一堆反死刑聯盟出來抗議!

台灣呢?罰錢,吊銷駕照,收工!

先聲明後面有點小恐怖,不喜歡不要看哦


新加坡鞭刑酒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_MwlJno8KMs

這樣才能讓人永生難忘,我看我第一下就昏過去了吧

抱歉小弟不會插入影片,動手貼網址看看吧
我也非常贊成"鞭刑"這玩意兒

很多罪都可以派上用場 環保又節能減碳

例如:性侵這類的 犯罪者就鞭他的蛋蛋

酒駕就鞭他的嘴(愛喝..)跟腳(愛亂踩油門..)

被鞭過應該就不太敢再犯了 為何呢

我有親身體驗被人用橡皮筋彈過蛋蛋.... (何況是鞭...)

當然啦 在民主及自由的台灣是絕不可能有鞭刑的....
一直在想...

台灣可不可以立法, 直接把酒駕跟性侵的罪犯判為"非人", 這樣就沒有人權問題啊~!
跟畜生講什麼道理...xd
我也贊成酒駕以謀殺罪起訴


喝酒可以但是別酒駕
不管喝多喝少都不好
讓自己與路人都可以安全的回家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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