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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沒有王法了嗎?敦化北路巷內當街砸車事件(附圖)

萬一幫忙報案 , 自己惹上麻煩 .......

應該不太划算 .......

樓主不錯了 , 還會出來問一下 .......
在台北市,當街開打的算是少見的事。我住了三十多年,只有幾次看到因為行車糾紛,一個拿大鎖過去,看到對方拿刀下來就閃人之類的小衝突事件。基本上台北市的街頭監視器還真不少,便利商店到處都是,路人看到搞不好就打電話了,想光天化日下處理事情的通常沒那麼方便。

坐北潮男 wrote:
打人的未必是壞人挨扁...(恕刪)

打人的未必是壞人, 這句話有夠好笑
難怪有的媒體都把有的黑道人物英雄化.

richard7083 wrote:
但是沒有法律允許...打人就是不對

做了不對的事...就算原本是好人也立馬便成了壞人~~

我們可以說他違法或稱呼他罪犯
至於判定好人壞人的權利
就留給上帝吧
這應該是行車糾紛
很少要動到兩輛車,光一輛就下來五個人,卻只砸車跟打人三四下就走的預謀犯案
應該記下車號或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給警方
xoxoxo111 wrote:
打人的未必是...(恕刪)



打人絕對是錯誤的啦
這點我不否認

我要表達的只是另一種意義
比如說~~中指蕭被當街攔車痛毆
到底誰是好人誰是壞人?
好人做了壞事?
一段並不長的距離 愛卻跨不過去 天空無語海無情
坐北潮男 wrote:
打人絕對是錯誤的啦這...(恕刪)

兩個都是壞人...沒有什麼好說的...
看不慣中指蕭就代表能打他嗎?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限...也是人們分辨是非對錯的最後手段!
如果連法律都不允許...
那如果有良知的人怎麼會允許呢?

mikethedark wrote:
今天(1/20)晚上...(恕刪)


會不會是在拍電影!?
西邊有艋舺 東邊有松山
不管事實的真相如何?沒能用正當途徑解決,動手的就不對,即使你有理,當街動手打人,你的正當性也少了一半。
而且不論打人的有沒有理由,旁觀的人看誰動手,肯定先判斷打人的一方該先被阻止才是。
就如同樓主發文標題所示,還有沒有王「法」?所以該討論的重點,是當街動手打人這件事,而不是背後倒底誰對誰錯。誰對誰錯,該有正當的方法解決,而不是當街動手打人囉。
我們艋舺人沒有這麼壞啦!小時候唸國中,我們學校的同學,頂多也是拆椅子上的木條去跟附近死對頭的國中打架,沒有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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