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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這樣的加班規定難道不違反勞基法?


Forest wrote:
看到新聞 9科技大廠...(恕刪)


我太太當護士除夕年初一上班各12小時.沒加班費.紅包只有200圓當餐費...
跟院長抗議....誰鳥你....院長連屌都不屌你.壓榨員工在醫院隔壁繼續蓋老人安養院牟利

caveman0416 wrote:
華碩:一切合乎勞基法...(恕刪)


老闆:"沒事早點走(拍拍)~",然後拍拍屁股走人
員工:"囧......沒事誰不想早點走"

老闆:"沒事早點走(拍拍)~那個報告不急,明天早上再給我就好了",然後依然拍拍屁股走人
員工:"趕羚羊草枝擺...."

別誤會我不是指樓上那間公司XD
「如果世界發明以冷笑話為動力源的汽車的話,你已經跑的相當遠了嚘。」
Welcome to Taiwan

未來充滿無限希望

相信突破15萬人的日子已經不遠了

Forest wrote:
看到新聞 9科技大廠...(恕刪)

1.加班最少要2小時以上才可以報加班,但晚飯要扣掉1或1.5小時。所以如果6:00下班,
一定要工作到9:00以後,才有資格報加班。
用餐時間本就不能算是加班時間.

2.要報加班可以,但你要報加班的單子,要在下班前半小時或1小時前給你的主管簽核,
所以如果你在下班前才臨時知道要加班,對不起你沒先送加班單,所以不能報加班,
又如果你加班時數超過你所報的時數,那對不起你只能算你報的時數。
那你就每天下班前1小時請示你的主管,了解今天是否要加班以及要加多久呀,身為主管,不可能連這種事都無法事先掌握.


收集一些資料~
如~上下班時間、薪資單、加班單...等等影本

然後,打電話給水果報~~

記得!偷偷收集資料就好~別被公司發現哦

PS. 個人真的覺得台灣的勞工太可憐了
天天做的跟狗一樣累...
方向確定了,剩下的只是過程.....
看到2010人的出生人數

應該不用三年 , 幼稚園會倒一半

再過三年 , 小學也要大合併


未來的好戲真多 !!

apachi64d wrote:
基本上勞基法本來就不是在保障勞工,我知道南部比較多亂象,因為大家寧願吃悶虧也不願意沒頭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勞工不夠團結又能怪誰...


工會力量薄弱是主因, 如果工會力量強大, 資方董事股東在每年獲利部位, 自然比較有爭取的空間

在台灣, 資方是很吃香的, 做幾個小生意, 如果能做成功一次, 就夠吃一輩子, 反正稅金也少少..

在海外, 資方沒這麼好康, 逃稅被抓到, 或是發生安全問題, 嚴重點的, 大概就準備買張機票逃離那裡, 因為補稅與賠償金額就超過企業現值, 乾脆丟了不管了, 在海外一位會計師, 就只了他手中好幾件案子, 中國人就是太聰明了, 結果就發生嚴重的逃稅爭議, 怕被關, 結果人跑掉了, 留下無頭案在他那裡, 當地政府也因程序時效問題也卡在那裡..

當然沒有違法,有人去勞動檢查嗎
沒有 故請勿假設.....前幾天 市警局才這樣跟我說
被條子 潑冷水
當然違反
要是你想年後跳槽或離職
年終到手就能跟老闆翻臉了 XD
我認為那些違規科技大廠,勞委會除了罰款外,還要命今那些公司一定時間,
把所有員工最近一年上下班出勤的資料整理,把所有多出於8小時的工時外
都算加班費給員工,如果在時間內沒處理好,就以勞基法的每月最高加班時
數,把加班費算員工。要不省幾億元,只罰幾十萬這種罰款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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