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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是否帶頭違反醫師法?? 我的疑慮? 讓非牙醫學系學生在醫院臨床執行醫療業務~是否違反醫師法~歡迎討論


永澤bobodndn wrote:
看看牙技師法幾年了....(恕刪)


該還給口衛系學生的權益還是要還

不成說教育部核准成立口腔衛生系

口腔衛生系學生去醫院實習好不容易畢業後 卻不給考執照阿

swiftboy wrote:
醫師法28條第一項
「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

以您的說法是把認可範圍擴大到<所有>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



醫學院牙體技術系學生是否也可依據醫師法28條第一項~執行原來牙醫師執行之醫療業務

醫學院公共衛生系學生是否也可依據醫師法28條第一項~執行原來牙醫師執行之醫療業務

醫學院藥學系學生是否也可依據醫師法28條第一項~執行原來牙醫師執行之醫療業務


大哥,你到底要幫口腔衛生士, 還是要擋口腔衛生士?
不能再醫院實習,就不能畢業,不能畢業就不能去考照
討論???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所以

swiftboy wrote:
以下文章由本人親自撰...(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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