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901 wrote:當初實施耕者有其田時政府把富人的土地賤價分配給窮人這跟搶沒兩樣,怎麼不講信賴保護...(恕刪) 耕者有其田政策實施時,二戰才剛結束4~5年,那些富人地主的家產大都是日據時代積累的,他們的來源大多是公義的嗎?而18趴實施時,基層公務人員並非高所得階級。
rexjian wrote:那些富人地主的家產大都是日據時代積累的,他們的來源大多是公義的嗎?..(恕刪) 信賴原則阿 呵 不然現在18啪等一堆政策就符合公義? 更不要說那些黨職年資等同公職的一直以來 政府一堆狗屁到灶的是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