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Miffy wrote:你想藉題發揮嗎不知道...(恕刪) 也不是什麼借題發揮 只是真的覺得有點不符合邏輯 = =整個就是朋友親人狂討發票 = =他們家二個都讀正修夜間部後來是有收集到1400張發票了說下學期不用繳學費了 我向他問起 才覺得整個超怪
傳說中的勇者 wrote:我表弟就讀正修科大 ...(恕刪) 我來幫你解答吧。簡單說那些低收入戶,申請助學金來抵免學費,不過校方規定「需要到社福團體進行35小時的義工服務」不過那些補助金其實是從政府那裡撥下來基於「取之社會,用之社會」校方希望這些被補助的學生可以去某些社福團體進行義工服務(記得是35小時)可是校方「有主動提供社福單位」,要學生願意去社福團體當義工,就可以抵免可是有些學生「不想去」,會找很多理由搪塞,因此校方就藉由「蒐集700發票」來抵免而發票,會全數捐到「老殘窮」那種社福團體相關單位去,並不是學校自己私吞的。總而言之「某些申請助學金的學生」,「不想去社福單位服務」,所以找發票想混。我之所以知道是因為我朋友他妹妹也是這樣,基本上我友邦朋友湊到,不過當我知道實情我選擇把發票收回,叫我朋友不用理他妹妹因為「他妹妹,沒在工作,整天在家當米蟲,都申請助學金抵免學費連35小時義工都不肯回饋給社會」基本上我認同校方作法,兩萬多的學費只希望學生到「社福團體進行義工服務」,而且期限是「1年」不要說平常工作很忙,假日去,一年365天,難道連「35小時的義工」,都沒辦法?35小時可以抵免「2萬多」的學費。。。所以回家跟家人討發票,卻不說明實際理由的這種人,基本上我覺得「沒救了」真的要工作或有困難的例外,畢竟這種人存在,不過少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