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n36 wrote:
但是妹妹依然不滿意~
她覺得姐姐花家裡很多錢去念美國沒名的三流學校~找不到工作就已經有新房子住~
她則是又要花錢翻修舊房子~而且新房太小~很多東西都要擺在舊房~她那裡變倉庫了!!!
然後規定爸爸媽媽要回舊家前~要打電話跟她報備~因為那是她的房子......(恕刪)
這當然是不孝。
怎麼說這些錢,也是老爸老媽的血汗錢,不是理所當然淪為小孩的資產。
就算爸媽真的偏心,作小孩的頂多認了。贈與人總有行使贈與的自由吧!
分財產這種事情,本應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小孩子有大頭症耍脾氣,身為大人可不能跟著賠了理智。
『寵豬舉灶,寵子不孝。』
見微知著。
眼前利益均分時,就已經錙銖必較。
還能指望將來病痛時,小孩能發揮道德良知,孝順父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