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貓氣球 wrote:
現在看到18趴一直在吵翻天
想到老媽在郵局待了30幾年
每次填家庭資料都是寫"公"
可是還是搞不懂到底是不是欸
國營企業算公家機關嗎?
小貓氣球 wrote:
郵政特考不是國家考試...(恕刪)
這讓我來回答你吧
國營事業在早期是因為國家的企業員工,所以訂定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
注意喔,是公務員不是公務人員。這兩個定義差很多,前者是執行公務的員工,後者是具有公務身份的員工。最簡單就是前者不是經由考試院出身的,所以不具銓敘,沒有銓敘就不是公務人員,也就沒有18%或是終身俸。
你媽是經過國家企業所舉辦的考試,是國考沒錯,但不是正式的考試院國家考試。所以你媽什麼都不是,唯一好處是你媽行為全受公務人員行政條列規範,但你不能領公務人員的好康。
所以要嘛請你媽轉職或是重考,一般來說國營企業人員是蠻不被看好的。什麼都不是,公務人員笑你比他低一階,上面只想壓榨企業利潤。
想更清楚可以去查公務人員任用條例
不過,在民國80~82年期間有特例,那時因為國營企業人員不敷使用,所以高考上的可以選擇台電或是其它國營事業。但一旦你選到國營事業,雖具銓敘資格,但退休和福利是比照各國營事業。
improvement wrote:
這讓我來回答你吧國營...(恕刪)
有些不太正確喔........
郵局在還未民營化之前
考選部會舉辦郵政特考來補足郵局的從業人員
考上的人都會發給考試及格證書
都擁有公務人員任用法裡面所指的正式公務人員資格
只是郵局採用交通資位制
高員級以上的才有送銓敘
員級以下的就不送
這就像以前未改制的電信局(電信特考)
以及現在的鐵路局(鐵路特考)及公路局(公路特考)等等
沒有銓敘不代表不是正式公務員
那只是制度的問題
郵政特考進入郵局的人服務滿6年也可以請調至一般行政機關
新單位也會將新進人員送銓敘
月退俸是看單位有無加入退撫基金
跟有無銓敘沒有關係
如鐵路局、公路局皆有參加
所以無銓敘的員工退休後也可領月退俸
交通資位制的薪俸是用"未實施用人費率交通事業機構職員薪額及專業加給"
不適用行政院所屬機關用人費率之相關條例
保險以前也大多使用勞保(現在一律改公保)
所以就沒有18%的優惠
跟有無銓敘無關
若有更高深的網友有其他意見請補充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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