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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白衣男子的行為,讓我昨晚看到新聞時感到非常的不恥!

這個社會完蛋了啦!

http://blog.xuite.net/kevin.rs/blog
把他們人肉出來 放在網路上 讓他們的名字永遠都會google到他們的惡行

這樣他們永遠都要躲藏 永遠都會記得自己做的蠢事 永遠知道被網路霸凌的感覺
我想可能會恢復以前那種高壓政治,體罰!!但是這個只是我的客觀想法,這個問題還是交給我們教育部來傷腦筋了!!
You can't eat your cake and have it
台灣越來越像俠盜獵車手的場景了~



jslin0821 wrote:
社會到底怎麼了?...(恕刪)


沒辦法
以前壞小孩多
現在"乖"小孩多
所以社會新聞就變得精彩無敵…

taualues wrote:
建議媒體應追加報導社...(恕刪)


這樣媒體是否有置入行銷的行為呢?反正倒底會怎樣也不知道,或許應該要加註標語,譬如傷害罪得處幾年刑期或者民事求償等等的。

酒類、菸類、檳榔、自殺等都有警語,為什麼殺人、鬥毆、飆車等都沒有警語呢,難到這些事情沒有危險性,不會危害他人身體嗎?真是搞不懂政府在想什麼!
跨年那天小弟也遇到這樣的事
在東區的巷弄,行人一多,機車很難不去碰觸到行人(國父紀念館游牧邊疆那裡)
當天,巷弄寬度一台車寬,路上左右兩邊各走一對情侶,也就是一台車寬的路上
有四個人橫在路上走,機車怎麼可能過得去,剛好這兩對情侶跟我的機車行駛完全程一直線時
後照鏡碰到其中一位男生
ok...我也馬上停下車回頭要跟他道歉,誰知..對方馬上衝過來揮拳
此時我並未因為他的一拳而動怒,只是一再跟他道歉,並告知對方,今天大家都是出來開心的
一點小事,很抱歉,並不斷跟他道歉,但...我發現他完全是處於失控狀態
對方馬上脫下手上的佛珠,作勢繼續準備揮拳,他的女友完全制止不了他
內人坐後座也傻了,對方甚至將我的安全帽扯下,帽子鏡片也被他扯壞,周圍經過的人一堆,也擋道後方的車輛
沒人來制止這瘋子,怎了??...
如果對方真的受傷,我可以賠償,甚至你可以去驗傷,問題是...只是擦到,我猜測對方應該是喝過酒或跟女友正吵架
算一算被對方揮三拳左右吧,後來對方,因為我不斷道歉,就離開了
事後回家發現,我的帽子.外套.褲子,以及內人外套上都有血跡,猜測應該是對方扯我安全帽時
不慎被安全帽體原本破裂的地方割到手,但...他連我的皮膚都沒碰到,我根本不痛不癢阿,都打在帽子上
真的是惡人有惡報,打人的反而受傷
以前的年代校園就有這樣的事情,差別在於以前大部分都是相約操場"釘孤支",現在都是"落郎"的分別!

lu7595 wrote:
現在能自保就不錯了顧...(恕刪)


沒錯



上次去消防隊那看到斧頭

當下就問他們我能不能買2支放車上 防有人故意鬧事



雙斧出手 誰敢靠近



不過後來得到的是 不行

Arthur110 wrote:
跨年那天小弟也遇到這...(恕刪)


你怎沒報警??

其實我考慮身上帶把刀說 但怕臨檢不好交代

改用 電擊棒 和辣椒水防身

畢竟路人不知發生妳們啥事情 只能遠觀+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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