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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9-ER的駕駛人請進來

消防隊今早已經正式提出妨礙公務罪告訴了
希望能嚴懲這種行為
不要讓這歪風持續下去
另外從影片中可以明顯看出
這已經是故意行為而不是過失行為吧
是不是應該加重刑責來起訴

看到電視新聞,駕駛"故意"開車檔住救護車,害患者到院前死亡..檢察官可不可以把這種惡質的駕駛起訴,危險駕駛,過失殺人...??

f244968 wrote:
要查應該不難吧去監理...(恕刪)


我覺得這件事 鬧得樂大越好

讓一些腦殘知道 不禮讓救護車是很嚴重的行為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styxking wrote:
我覺得這件事 鬧得樂大越好

讓一些腦殘知道 不禮讓救護車是很嚴重的行為

快點把這人渣人肉搜尋出來炮吧!
做人好難~做好人更難!
反正麻煩相關公務單位

該開的罰單(沒繳罰單,車沒得驗,行照就別換了......)

該開的傳票(妨害公務,公共危險)

救護車內設備損害及成員受傷,費用的請款單及收據(有的話....)

都開一開寄給車主........


因為車借人有發生問題就有妳車主的事....
更何況還急煞差點釀成撞車事故....

電腦一建入馬上就可以揪出來了吧,為何還沒看到那位人呢。
突然很擔心這只是一部贓車
如果是的話就更麻煩了
大家都想認識4569-ER的駕駛人..........記者請加油...好嗎?

waa168 wrote:
突然很擔心這只是一部贓車
如果是的話就更麻煩了



現在搞不好那位駕駛人說他的車前天被偷沒時間報警用這樣的鳥理由來唬。
這位車主或是駕駛人應該是挫類等~~~
不久家裡或是電話就會響起記者採訪的消息~~~

你怎麼知道我的電話?
怎麼知道我住哪?
楊公說:地靈改變心生命,生基求的富貴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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