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不需要免得到時一堆人權團體又有利益可圖我倒是建議放寬送感化院的標準太搞怪冥頑不靈的問題少年全都送進去感化一番至少不會在外面像個不定時炸彈我建議修改感化教育制度想當年光是聽到感化院三個字就軟了現在可能一堆青少年連聽都沒聽過
yukiko wrote:刑法『十四歲以上未滿...(恕刪) 意義何在?????一樣是得不是應還是要看法官如何決擇........我覺得全部死刑最好~凡犯擄人勒索~強盜~偷竊~性侵~全部一律死刑...................十八歲以下犯罪判終身監禁~這樣就可以清空這些垃圾了~
我也認為改為十二歲時代早就變了現在的小孩都很早熟有的國中生 發育很好已經接近大人的身高了刑事上與大人相同 並沒有不妥因為它的氣力有時不輸大人既然有相同的行為能力當然要用相同標準的約束力只要你不殺人 搶劫 強姦是不是等同成人的處罰 有甚麼關係?會用到刑法的 會是小事嗎?那如果是罪無可恕其實 就從嚴吧重點是十二歲 還算小用打的 還可以救十八歲 我想問問這裡有多少人敢與十八歲的學生單挑何況是打?假如一個敢犯下搶盜殺人的十八歲家長敢動棍子?搞不好連家長都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