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二少 wrote:
16年殺2女友 男改判死 當庭愣問「我還判無期嗎」 旁人冷答「不 死刑」
承審法官痛批:「吳敏誠惡性重大、不知悔改且視人命如草芥,該判死刑就要有勇氣判死刑,法院畢竟不是教堂,況且佛祖在《長阿含經》也曾說:『殺一個惡人,等於行一個大善。』如果被告殺第一個女友時被重判,他就沒機會再害人了。」
大家給這個法官用力的鼓鼓掌
個人覺得也沒啥好高興的...殺第一個時候 沒判死刑


還讓牠殺第2個 這是誰的問題 很明顯啊.....
殺人犯不會上訴嗎??? 當然會啊...這樣又拖了幾年
拖越久...人權團體聲援機會就會更多...
自從上任 王善人部長 搞的爛攤子 就知道了
新任的又再從新審閱...(新的部長是 贊成廢死的)
每個死刑犯一直都在上訴 就算判了死刑 確定要執行
沒有 3 5年 就要偷笑了...

所以 以後看到兇殘的殺人犯被判死刑 也不要想說是 "遲來的正義"
"遲來的正義" 根本 不是 "正義"


花錢跟拉屎一樣簡單 賺錢卻跟吃屎一樣難 而便秘 就是錢太多花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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