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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那天 公司給時間投票 途中出車禍 恢復時間不明 公司提出叫我填離職單


除非真的很缺錢,否則好好養傷吧孩子!

保重

a751115 wrote:
昨天那天 上午 在家...(恕刪)



去問一下公司有沒有幫你保團保吧!車禍可以請喔!

還有勞保也可以請!!

再來.因為家樂福是責任制.一個部門少你一個人.長期下來其他員工會吃不消.因要輪流代你的班!
且可能又不能照原本排的假放假!


以上....
公司是有幫我保勞保 團保就不知道了

是在下班途中受傷的

詳細能爭取到什麼權利就不清楚了

剛同事又打來關心一下了

問我說能不能過磅

有過磅經驗的給些意見吧

我是覺得過磅需要2隻手拉

該不會被覺得想偷懶休息吧

就真的左手沒辦法出力呀

可能我敘述不清楚吧><

Johnny DA wrote:
去問一下公司有沒有幫...(恕刪)


這點我知道

我在想總不能還沒恢復到能獨立作業就上班吧

才剛去總不能叫同事把貨下好位置 我在單手補貨吧

他們也有自己的事要忙

一直麻煩人家會被討厭吧
要搬重物的工作
現在不能做了
也許可以申請調不用搬重物的工作
比如收銀
看公司願不願意
所謂 “傷筋斷骨一百天"

這句話不是開玩笑

我去年出車禍的時後

一到醫院 醫生直接就說了:這個傷,沒有休息個3~5個月是好不了的!

(右腳,後十字靭帶撕裂)

我問了醫生,真的要休息那麼久喔?有沒有快一點的辦法!

醫生:你的腳是打算用一輩子的吧,那就聽我的,我是醫生!



這種傷到骨頭的 不要著急 真的讓傷處好好的休息吧

tim901 wrote:
要搬重物的工作現在不...(恕刪)



收銀我就不會了

我才剛進公司2個多月

我是蔬果課的 其他的沒學過

收銀也是需要雙手的事吧
a751115 wrote:
公司是有幫我保勞保


有保就好,
你假如是非志願姓離職的,
叫公司開證明

可以申請6個月的失業補助
順便養傷
(之前有保的工作合計有超過6個月嗎?)
你問我會什麼?我想我什麼都不會!

a751115 wrote:
昨天那天 上午 在家...(恕刪)


這樣的情況出車禍算職災,公司不能叫你離職,反而你休息的時間還是要付你薪水。

你可以打電話問一下勞工局。
請查勞基法
不然先問公司人事 (錄音)
再問縣市政府的1樓 服務台
找法律協助人員或勞工局

查了法條
第 七 章 職業災害補償
第 59 條 (職業災害之補償方法及受領順位)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
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
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
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
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
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
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
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殘廢補償標準
,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
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
(一) 配偶及子女。
(二) 父母。
(三) 祖父母。
(四) 孫子女。
(五) 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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