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如果不怕死,可以請他一起到他的車子前面說清楚...就說,我真的沒刮你車子,請問你的證據在哪裡?如果他說,我就是認定你刮我車子,不用證據!樓主馬上掏出傢伙來,說,好吧,如果你這麼希望我刮你車子,那我們在管理員和鄰居們的見證下,把你車子刮花吧!!反正你都認定是我刮的,那我沒刮對不起你也對不起我自己....(ps.我只敢在這裡耍耍嘴皮子,真的要我幹,我也沒這個膽....>__<)
REIBLUE wrote:===========扯遠的分隔線==============回正題樓主的紙條和照片存證都還在吧?光這些就可以準備寄存證信函嚕~在來就準備等他來求你和解吧...切記...你要只要堅定立場"因為他的恐嚇導致我心生畏懼"醬就搞定啦~ 如果有錄音的話 會更好喔如果要告恐嚇罪的話就直接去地檢告不用寄存證信函寄的話 也只是告誡的意謂提醒一下對方
不過說實在台灣很多人對於送別人一個小酒渦(開門敲到別人的車敲到鈑金凹陷)也覺得沒甚麼大不了的,更何況是刮傷…甚至你只是不經意的衣服擦到對方的車都可能造成細微刮傷,如果車主剛好是比較龜毛的話也許會很生氣啊。到底那個車主有沒有說到底是哪裡被刮傷了?P.S.我車的左前葉子板上有很好條垂直的刮痕,在太陽下蠻明顯的,那些都是路邊開停車單的人身上的皮帶、鑰匙、拉鍊刮出來的。
傻米 wrote:傻米"個人"覺得(真...(恕刪) 我也同意傻米的說法,開Lexus的很沒品味又低級,總共遇到幾次開Lexus的爛人,其中一次是紅燈正好轉綠燈,每台車都剛開始開我也往前行進,而那台Lexus就在我後面他要右轉巷子進去卻按我喇叭,問題是我離前車才1公尺而已根本無法在加速往前,我也很不爽的按一聲喇叭回應後面Lexus它的無理找碴,而Lexus又按一聲喇叭,我再按一聲,當它右轉時又按一聲,要不是後方很多來車我又無法倒車開進那巷子,不然真想跟過去把那位開Lexus的拖下車痛打一頓.
開L牌的車主是不是比較沒水準,小弟是不知道...不過,開版大大要不要注意一下您家人開車門的習慣?多數的歐吉桑/歐八桑/女性友人/以及死小孩(這個比例占最多)...開車門都是...車門邊馬出現一條刮痕ps.這個討論串應該會被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