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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錢的最貴

建議帶D去,(D=蒐證的朋友)

建議躲起來偷拍, 然後A面對C的時候,盡量配合...

事後要上法院,例如對方恐嚇取財等證據就有了...


pS...前提是D不要被發現,不然可能會被暴頭..

普隆共 wrote:
各位有其他建議嗎?



約最近的派出所或是分局談吧

還有茶喝 ~

最新消息
C打電話來..說要去警局談

C會帶B女去

現在我是跟我同事說...情況有2
1.你情我願的狀況沒任何民事刑事責任(對方未婚)

2.B女到時到警局翻供(說A硬來)、這時要把持住..讓警方調查

3.帶錄音筆去~如有狀況可反控誣告、如對方有說趕羚羊..也告對方一條公然汙辱

以上這樣判斷是否正確??

謝謝各位的意見
約在艋舺
找阮經天一起過去

tw476808 wrote:
建議帶D去,(D=蒐...(恕刪)
普隆共 wrote:
最新消息C打電話來....(恕刪)


叫你朋友把所有簡訊都存好

去電信公司申請通話明細,

這樣就知道有來有往,

那女的在保住面子下,會告你朋友性侵,這樣只要你朋友拿出你情我願的證明,就比較沒事

那女的男友一定很天真的認為他女友是被強的,而且他也只是面子掛不住而已。

還有,別反告回去了,就當一次教訓!!!要給對方台階下!!!

普隆共 wrote:
2.B女到時到警局翻供(說A硬來)、這時要把持住..讓警方調查


那就是 妨礙性自主 公訴罪~

但是都過幾天了? 還採集的到 檢體嗎?


普隆共 wrote:
以上這樣判斷是否正確??



謝謝各位的意見


很多大大說了~

真的有一種被跳的感覺~

以後真的上床都要先架好攝影機,就像行車紀錄器一樣,女方怎麼說通常都是男方吃虧,就跟之前看到的新聞,男的不爽女方把她丟在河堤走人,女方不高興直接去警察局報案性侵一樣,不過到最後還是有還男的清白

普隆共 wrote:
不用錢的最貴..我同...(恕刪)



隨便亂放


那個a真的是普隆共
我跟你去~~~不過我那些兄弟都沒在聯絡了
我叫軟精天~但是我硬整天~

普隆共 wrote:
不用錢的最貴..我同...(恕刪)


你是A?你是A?你是A?你是A?你是A?你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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