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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上句點的禮物......該送嗎

既然想好了
那就送吧,不然會有一個遺憾永遠存在
就留下一個的句點吧。
既然你已經買了, 而且就是打定要送給她的, 你就還是送, 要讓他知道你的心意, 也有個完整

你相當負責任地辦好離婚, 你已經自由而且表明了自己堅定的立場了, 雖然現在她選擇了另一個人, 但不表示未來你們沒有結果...反正都已經像連續劇了, 一定會拖戲嘛, 搞不好會有大逆轉...

如果你都已經可以做到斷然離婚這一步, 你現在的猶豫跟考量根本微不足道, 是吧?
說實在我不太相信愛情這種玩意
不要說我太偏激
事實上很多事情很難另你想像
多少的感情 在一起多久的戀人還不是說分就分

我的建議是活在當下
能在一起就在一起 前提是兩個人都要過的快樂
如果不適合就分手 也不要搞到很不愉快

我想樓主還是有萬般的不捨吧
但是如果發生在我身上我會選擇讓她離開

活到30歲了這種事好像看的很淡了







Dreamway wrote:
說實話
我倒不覺得賠了夫人又折兵

我是一定會做決定的人
不可能同時腳踏兩條船

...以下略...

Sorry...小吐一下...
引述您的話~
從"回國後清楚明白的告訴她我的心意,雖然我當時仍是已婚身分"←這裡開始
其實就不太算是不同時腳踏兩條船了...
呵~
不然何來的您自稱的"不倫的戀情"呢? :P
這是一定要送的...當作一個回憶的結束....
在旁人看來 畢竟不了解你心中的想法 會覺得你真傻
在你妻子看來 不知又是如何想法
整篇沒看你提到她怎麼想 或許她在你心中已被忽略掉了

雖然我不是那麼喜歡拋棄妻子的作法
不過還是希望您不要到最後變成一場空
既然都離了就要好好加把勁試試挽回她

最後...老大 那OPEN HEART多少銀子買 我也在考慮
kutarda wrote:
Sorry...小吐...(恕刪)


同意您的說法

不過我也提出

我一定會做決定
只是在等待適當的時機

在腳踏兩條船的期間
其實非常痛苦

有一次我從她住處要回家
她蹲在門口旁邊看我穿鞋
在那一瞬間真是不忍離開
但縱有萬般不捨又能如何

只是
我的決定做的太晚太慢
也許
是她所不能再繼續等待

一切也只能徒呼負負啊
酷波 wrote:
對啊~趁8/10前趕快賣,還可享免手續費3%
...(恕刪)


整個討論裡~

小弟覺得這句話最有意義~
別傷心啦~
去當t牌的產品代言人吧~

人生會有不一樣的轉機低
送吧,可千萬不要被Y拍外加 3% 的手續費所迷惑了。

反正拋妻棄子,幫別人養老婆的傻事,樓主也不是第一天做。
該當冤大頭的時候,可別小氣喔。

不過讓我好奇的是,樓主的前妻與小孩,在與樓主這短暫的
夫妻父子/女緣分裡面,可曾得到過這麼昂貴的禮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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