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是全民加稅(所得稅)!
1.以目前台灣最高稅賦40%來說應該增加到60%
以最高的人來說每生一個可以減5%的稅,上限是生四個(當然你要在多生也可以但沒得減)
如果能生到四個稅率又可以回到40%
2.最低來說6%可以增加到9%
最低9%的人鼓勵少生把錢重點栽培一個小孩就好了,只生一個也可以減5%的稅(或可以減更多)
不生或生超過一個都還是要繳9%稅
這樣一個做法的用意是說有錢人能生而不願多生那你就多繳一些錢來幫人養小孩吧!
如果有錢人真的生到四個也可以像諸侯分封一樣,財產小孩會越分越少的一個概念!
那比較沒錢的人是希望把資源重點放在一個小孩身上好好栽培期待翻身的一天!
以想只是一個想法不是一個做法所以只用最高跟最低來舉例!
吳小梅 wrote:
男38歲+ 女35歲+ 沒結婚沒小孩 所得稅+稅10%
結婚0小孩 +5%
結婚1-3小孩 標準 不加稅
生到4+小孩 +5%
43男 40女 沒結婚沒小孩 +15%
結婚0小孩 +10%
結婚1小孩 +5%
結婚2-3小孩 標準 不加稅
生到4+小孩 +5%
48男 45女 沒結婚沒小孩+15%
結婚0小孩 +15%
結婚1小孩 +5-10%
結婚2-3小孩 標準 不加稅
生到4+小孩 +5%
四十歲已經算是高齡產婦了就為了省那5%的稅金出事了是要政府賠還是你賠?
還有那些因為某些原因而無法結婚的or有小孩的(身理心理or其他因素)你的配套措施是甚麼?標準在哪裡?
還有這樣會不會給一些高收入無小孩的家庭移民的動機,那你的配套措施又是甚麼?
我今天生活的地方至少是一個號稱自由民主的地方吧!(實際上雖然不太像)
我不想生小孩是我的權力,也是我的自由
為什麼要把他搞成義務咧!
政府要搞高生育率,不能用強迫的方法啦!
如果今天我的國家經濟穩定,治安良好,福利政策健全,人民不必擔心生了小孩養不起,養了之後不學好,那我也會想生小孩啊!
治標不治本是沒用處的啦!
以上各點,我相信不但現階段我們的政府做不到,如果還是像這樣的政治生態,就算再過50年也一樣啦!
反正現在人類已經太多了,資源分配的問題愈來愈嚴重,你們認為在未年的50年內,我們的國家有辦法跟列強平行地競爭世界資源嗎?如果不行,那麼犧牲者會是誰不是很明顯嗎?
構圖決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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