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前方的汽車跟機車都錯了。汽車錯得地方在於車道前方有車輛(不論汽機車)就不能侵入前方車輛的左右側逼車,一定要切換車道再超車。機車錯得地方在於四線道以上的內側車道是禁止機車通行的。雖然在台灣機車藉內側車道超車,只要車速夠快通常是不會抓。
阿伯一定保了2億的意外險!!!!!!要是台灣的機車騎士都像他一樣的話,保險公司鐵定倒光光......內側車道不是禁行機車嗎?要轉彎沒有兩段式至少看一下後照鏡再轉彎阿????可能是佛祖有在呼喚,不然這麼急著上天堂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