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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如何看待警察?


旅人0531 wrote:
轉載一篇《基層員警看...(恕刪)

沒啥看待
一種工作...........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沒有特別看法,只是說說最近遇到的事
話先說前頭,我是消防員,和警察是同一個學校出來的--警察學校
不過一般民眾認為警消本一家,實際上除了大家會客氣叫個學長,大多沒啥交情

我前幾天出了個小小車禍,因為只是很小的擦撞,我本來是不以為意
不過由於對方過失非常明確,加上他非常執意要賠償我,就留個電話請保險公司處理,就先各自離開了
後來我問保險公司,保險人員告訴我要先報案或是備案,否則保險案件可能無法成立
於是我就約另一位車主一起去車禍現場轄區警局做報案紀錄
由於我先到警局,我先到警局說明來意,說真的第一時間的反應讓我有點錯愕
那位警員說,你們車禍當時沒有報案,事後來再來報案,你認為我們會把這個寫在我們的公文書中嗎
說真的我真的有點不爽也呆了一下,當然他說的也沒錯,不過真的要造假在現場也能造假呀
我從頭到尾也沒說我是消防員,而且我保證是你好幾期前的學長,當然說了他也不見得鳥我
後來我就等另一位車主來
另一位員警就開始做紀錄了,他問了一些制式的問題也沒把剛剛另一位講的那些講一次
其實我想說的是
在我等人的20分鐘以及作紀錄的20分鐘
我是覺得他們是很忙碌的
有2個女生好像是被偷東西,做完紀錄1個員警和他們離開
有1個報案是有人打架有人喊救命,1個員警去處理
有1個1999的交辦案件,不知道甚麼事1個員警去處理
1個員警在值班台
1個員警在和我們做紀錄
扣掉我們2個老百姓,1樓看的到的警察只有2個
當然一間派出所不可能只有5個警察
不過對於警察的勤務制度我是不太瞭解
我在詢問我做保險的朋友,他說有時候他一個月會處理到上百件的車禍,不知道對這個有認識的人100件算不算多
他說通常像我這種小小車禍頂多只在辦公室文件處理一下根本不會去現場看
或許有人會說看我這樣描述,一點都不覺得警察辛苦
但是說不定那位去處理打架的警察,可能倒楣一刀被刺死
這也是為瞎密警察消防在保險公司的等級都算高危險群

第二件事剛好是今天頻果有報導
警匪追逐
我看到的現場是警車打橫去和毒蟲的車撞擊,而且是駕駛座那一邊
依那個撞擊力道看起來雖然可能不是甚麼高速飛車,但是40-50說不定有(從引擎蓋和零件散落的狀況猜測)
坦白說今天給你一個月6萬,遇到這種狀況開車去撞他,我個人是不幹,
要是警車的速度快一點,警車駕駛沒死,腳也八成斷掉

其實像警察消防這種工作在10年15年前幾乎是你去考就能幹,只要你沒前科
但是因為景氣的問題,公務員容易成為民眾眼中釘
而警察因為是管人的所以又特別討人厭,本來人就難管
我記得幾年前有北部有請公所人員去宣導騎樓不要佔用
常常和民眾發生口角,後來這些人好像還要求有執法權
個人是覺得因為你沒幹過這種事,你會有一種使命感,但是當你天天幹這種事,你就知道這不是人幹的
你我都是守法的人嗎?我不是我會亂丟垃圾沒車闖紅燈
所以你認為警察好當嗎?
囶oz...,鬱卒...

火勾手 wrote:
沒有特別看法,只是說...(恕刪)


沒有辦法...警察裡面的老鼠屎實在是很多.....常常都有新聞可報...

所以形象都壞掉了....

如果有辦法把老鼠屎都除掉....再好幾年新聞播的都是好的新聞...

可能還有一點救....

不過..我個人是覺得就是打份工啦....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

雖然我吃過警察的虧...



長官級的不會去巡邏的 只會去督勤賺加班費 出事情就定
每個行業都有老鼠屎
警察近年來真的很可憐

你定的他越慘
你還以為他會更加的精準
其實人都有人性
定越慘只會更怠惰

最後他只是變的更怕事
苦果就是我們這些民眾來嘗

暴力元素 wrote:
好的警察我當人看~壞...(恕刪)


超級中肯+1

旅人0531 wrote:
轉載一篇《基層員警看了都會哭》的文章,來源是之前警光雜誌網站刊載的警察心聲,引起熱烈迴響。內容描述基層警員每日處裡大小案件,許多跟刑案無關,包括捕狗、抓青蛙、情侶吵架等瑣事,員警感慨:「我們是公僕,不是僕人!」...(恕刪)




公僕~~不就是「公共的僕人」


員警再忙也是有一定的福利和保障

嫌忙?~不然警察都待在警局裡做內勤就好了嗎?

嫌民眾的事情太多?

可以去外面公司做看看

外面公司~~今天老闆叫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

老闆要你去跑業務~~你可以抗議你是做會計的嗎?

老闆要你去搬貨~~你可以抗議你是做硬體維修的嗎?

老闆要你去買便當~~你可以抗議你是正職~不是工讀生嗎?

家庭生活???~星期天~老闆一通電話叫你來加班~你敢說不???



領薪水、收紅包、驗貨的時候
怎麼不見抱怨?

社會大眾都那麼天真無邪嗎......

honwen2157 wrote:
難不成這些去考警察的...(恕刪)


是垃圾
palapalala wrote:
紅燈右轉 沒戴安全帽等小事 最好不要開單
...(恕刪)


最好如此...
你要月底或是年底業績不夠的警察回家吃自己?

這種小違規無危險性的工作很多警察大人是搶著做的
機車遺失報案沒啥人要理
自己找回來辦理銷案態度就完全不一樣

其實只要用大腦開單而不是照章開單或是設陷阱誘捕
哪來的民怨?

警察大大收黑錢早已不是新聞(不然轄區內的賭場 酒店怎麼會都抓不完?)
由周人蔘電玩到擄技勒贖
警紀如何加強杜絕此種事情再發生才是重點吧(廉政公署是可以參考的成功案例)

要挺當然可以
例如曹立民等英勇之輩當然直得尊敬(同僚只當他是倒楣鬼吧)
不過法院似乎也不是這種態度....

只能說警方要獲得人民的尊敬
先要淘汰那種不適合的員警(愛找麻煩...態度惡劣...求業績不擇手段...不過小弟認為種種員警數目極多)

目前的制度也應該做大幅度的改變才有可能(等中華民國結束了以後比較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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