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achen wrote:停到下一站 叫鐵路警察來銬走 銬走是還不至於啦,不過可以罰錢2009年1月11日「菸害防制法」新法即將上路,其明文規定「室內工作及公共場所全面禁菸」,若違規在禁菸場所吸菸,「不需勸阻」將被處最高1萬元罰鍰。在禁菸場所吸菸直接可處1萬罰鍰,不知道勸阻不聽有沒有加重的條例可以引用
Kenny1734 wrote:剛上網(Yahoo)看到一則新聞: 一列11月5日開往玉裡的太魯閣號火車上 cjc0425 wrote:東部鐵路尚未電氣化,太魯閣號僅通行至花蓮站而已 是記者錯了,還是電氣化已經到玉里了??
GT2K wrote:直接套用在火車上阿,先用無線動通報車站 找月台有設鐵路警察局的車站臨停請鐵路警察在月台等,等車停後上車 把那些外國人抓下來,不服就用槍比著 汝計甚妙,吾讚之此等渺我天朝律法之蠻夷,該當遊街示眾,鞭數十亦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