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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收看~


哈雷路過 wrote:
車後面還放個三角椎不...(恕刪)


該當何罪!!

死罪!
i'am Mr.w
我是比較好奇..
現在已經不是國營事業
警察還是小蜜蜂看到會開單嗎?

或許是習以為常..見怪不怪

他們公司停車就是執行公務
老百姓停車就是紅單一張
雖然站長叫我不要嘴砲..但是..勇往直前 不期待就不怕受傷害.....
哈雷路過 wrote:
按這裡檢視圖片按這裡...(恕刪)


‧嗯、照片有清楚!手機照的嗎?

又不是國營事業!憑什麼?
否極泰來。。
第一張照片上的小強強...

是誰殺的...


lavender00323 wrote:
該當何罪!!死罪!...(恕刪)
主要是看是否為公用事業機構的工程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3條)

水電、瓦斯、電信、郵政等都算公用事業機構…
已民營是瓦斯和電信,大概是怕修個瓦斯或管路工程車就被拖了!(這種算是民營化的公共事業機構?)
這種外字牌才叫屌!!有本事就吊阿! 罰單也沒辦法開 因為根本沒有這塊車牌

tommycheng wrote:
主要是看是否為公用事...(恕刪)

原來有這個保護傘..真好
雖然站長叫我不要嘴砲..但是..勇往直前 不期待就不怕受傷害.....
哈雷路過 wrote:




謀殺了小強
還陳屍玻璃前日曬

動保團體緊來唷
印第安古諺:等到最後一條河被污染,等到最後一棵樹被砍掉,等到最後一條魚被捕捉,然後你才會明白,原來鈔票是不能吃的。
原來國營事業可以隨便停車

真好........
lavender00323 wrote:
該當何罪!!死罪!...(恕刪)
90年的公文=.=
也該失效了吧..
難道一張公文可以使用無限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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