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9 wrote:不要把家裡不要的東西...(恕刪) 賣給回收商的確是一個選項不過我東西他載走直接貼個標再讓他們以10多倍的價格賣給需要的人那我覺得不如我不要錢直接給需要的人當然囉如果該單位不需要我也不能強塞給他們不是假設最後真的沒有單位(人)需要那就給慈濟回收也是個選項不是有句話說你家不需要的東西說不定是人家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