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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肇事的新聞已不再是新聞,但如果請政府單位立法開罰搶黃燈的可行性呢?

我現在都敎小孩,就算綠燈亮了也要過3秒鐘再通行!
台灣不守法的程度每況愈下,快贏過大陸了!

鐘樓怪客 wrote:
http://tw....(恕刪)

黃燈這種東西真的要靠上路的經驗值去累積~~~過、與不過,都要看當時的狀況~
你說時速40在停止線前2公尺看到黃燈要煞車嗎?? 正常人應該是會衝過去的...
那這個又跟法條有點牴觸~
所以重點真的是直向不能闖紅燈....不要看到橫向的黃燈就要衝出來了...
停黃燈會被追撞的,大多數是後車以為前車會開過去,所以就緊跟著前車不減速。

不然,以一般的行車車距來看,再加上行經路口要減速的情況,會追撞的情況非常低。

搶黃燈,在一些比較寬的道路,大概衝到一半橫向道路就已經變綠燈了,偏外側車道的汽機車如果綠燈後馬上前進的話,很容易就會卡在中間被一堆車叭。
看到這種新聞,不曉得這就是全案真相還是只寫一半~
在台北車站附近,行人橫行馬路的情況比比皆是,行人違規情形也應該好好處理一下
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頭,吳山點點愁。 思悠悠,恨悠悠,恨到歸時方始休,月明人倚樓。

鐘樓怪客 wrote:
http://tw....(恕刪)


闖紅燈撞到人 撞人的真該死 闖紅黃燈被撞死 我覺得被撞死的活該
鐘樓怪客 wrote:
http://tw....(恕刪)

純好奇~
當這方是黃燈時~另一方是什麼燈...?
搶快,有時候是互相的.....
樓主應該不是開車族吧,黃燈的秒數不一,先要統一。
不同速限的路段,反應時間也不同,也要有規範。
有些法 要修或立

講難聽點


要官員跟立委 民代....... 多出些事 才比較快!


不是嗎??


酒駕何時要改成謀殺罪?

不是要 官員跟立委 民代....... 多出些事嗎??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嘴砲無敵~ wrote:
當這方是黃燈時~另一方是什麼燈...?



紅燈

其實
正確說法應該是
"搶"黃 "闖"紅

而且黃燈變紅燈有四秒的時間
開車開久了
就知道自己速度
以及自己來不來得及煞停

如果真的不行
按鳴一下喇吧

畢竟有些車子
連對方剛黃燈就想起步了
想死也不要拖人下水
左右邊及前後....當四方都變紅燈時,,
設定再等五秒,全部都不準通行,有個緩衝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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