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無解!因為法律是死的,審判是活的..但法律又只是概括定義犯罪構成要件,無法鉅細靡遺到針對任何不同的個案去規定.因此你將歹徒打傷的結果,不是如是非題般只有是或否.其中更有許多變數存在,諸如竊盜是否著手,誰先動手,比例原則等等.....曾有刑法的考試題目類似此篇:屋主將小偷的腳打斷,成立何罪?解一:正當防衛,無罪.(多數說)解二:防衛過當,過失傷害!(少數說)再簡單一點講,同一件案子,在不同的審判者下,不同的辯護人,往往就會可能有不同的裁決!所以,最保險的做法應該是在不傷害他的情況下,扭送警局!
羽愛貓 wrote:在法律上有個名詞叫"...(恕刪) 感謝您的解釋~也就是說,要是當時我到達現場發現歹徒已經撬開門或是正在撬,就算是有侵入行為(犯行?),所以我可以制止他甚至是武力的制止,但不可以過當。那"過當"的定義是?要是當時我在制服歹徒,不慎失手將歹徒打傷(假設重傷好了),可是當下與歹徒扭打這情況是無法控制,我不可能在扭打時還讓他吧,那該怎麼辦呢?假如有先報警,報案紀錄可以當作是"有必要執行正當防衛"的一個證明嗎(在警方還未到達現場的情況下)?
jd20112 wrote:本題無解!因為法律是...(恕刪) 沒錯,這讓我想起之前看的某部電影,裡面提到"這世上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只有更對或更錯!"整條路上發生那麼多件的竊盜案,方法都一樣,所以可以推論都是同個歹徒所為報案都有報,可是竊盜案還是天天上演,每天都可以聽到前面哪間店又被撬開之類的我不是質疑警方的辦案能力,而是這件事情要是遇到了,該怎麼處理?
wrote:但事情的結果是屋主以"過失殺人"被起訴,屋主雖抗辯說是"正當防衛"可是判決書上是說:在屋子內是"正當防衛",屋子外面不算。 所以................................. 法官意思是..................... 要讓歹徒在屋內葛屁!! 這樣知道了嗎!
小小排 wrote:防狼噴霧這個東西好用網路上看看看吧 去you看影片就知道威力多威..被噴到... 那個絕對等著被抓沒辦法逃掉 但是這東西,用起來真的要小心,如果在室內用,嘿嘿...到時可能連用的人都...
啊看啦~ wrote:我不是質疑警方的辦案能力,而是這件事情要是遇到了,該怎麼處理?...(恕刪) 承如我上篇所說...在不傷害他(驗不出傷)的情況下,制伏他,等候警察或扭送警局,是最保險的做法!但如果對方拿起撬鐵門的工具武力相向,本題又另做他解!
很奇怪的是鄰近店家都被偷過了,理應恨的牙癢癢的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跟鄰居講好,只要有半夜有動靜就通知其他人類似民間的守望相助隊不動聲色的拿棍棒靠近直接把他包圍起來等歹徒發現時為時已晚被一群民眾包圍起來歹徒在凶狠應該也不敢傷人到時候拿個繩子把他綁起來通知警方過來警方過來時就是自行發揮的時間了還有家中要有轄區分局的電話,順便問警方執勤員警抵達到底要花多久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