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對公司是一個保障.對新員工卻不是真是兩難不然公司找來一個拉沙布魯的.當你的同事.這樣那不就是倒楣透頂.可是有的公司卻不斷.利用試用期.來不斷的用新人.省錢還拉長試用期的時間超過3個月.半年.1年的
還有一種說法續聘....錢還給的跟試用期一樣多,就是不給升正職又三個月後公司還是只續聘...薪水不給升.... (都半年了還續聘)誇張的是該公司頻頻喊人手不足...希望不要離職可以留下? (有沒天理呀)(以上都是朋友待的公司所轉述而來)真是太誇張了... 該單位還是台灣甚至國際知名的團體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