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hello wrote:
第二,法務部早有共識,已三審定讞的死刑犯皆不適用!! ...(恕刪)
公視新聞網:無期徒刑的最低執行刑期,限制在25年以上、40年以下 ... 廢死聯盟也提出,現行已遭定讞的44名死刑犯,也該同步納入替代方案中,不該被撇除在外。
目前的新聞除了法務部決議縮限一罪一罰的刑期外,沒有提到法務部的任何考量,要為法務部護航,請拿出證據
小王hello wrote:
這種新聞或貼文會出現,只是有心人士想要網民鞭一鞭政府,想影響一些中立選票而已 ...(恕刪)
把這種司法人權議題醜化為政治意圖,司馬昭之心 ... 要為政府護航,請不要專搞抹黑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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