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Chieh Tsai wrote:十一點十分,正想要離...(恕刪) 以前大一住宿時週末我回家室友留在宿舍然後晚上他出去買酒 不小心把自己所在外面就索性在客廳喝喝完後一腳把門踹開之後就睡在一個沒有鎖的房間因為怕東西被偷就翹了2天課等鎖匠來換鎖所以最有用的方法就是用腳踹